| · | 不可抗力在船舶碰撞事故中的认定 |
| 不可抗力在船舶碰撞事故中的认定
我国《海商法》第167条规定, “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民法理论,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在实践中通常指自然灾害。对于这类事件中的肇事船舶而言,如欲归因于不可抗力造成…… |
| · | 提单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背书? |
| 提单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背书?
提单 BILL OF LADING ,简称B/L,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提单须经承运人或船方签字后始能生效。是海运货物向海关报关的有效单证之一。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
提…… |
| · | 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
| 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无人提货其含义是指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货物,或者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在目的地滞留超过两个月无人提取的情况。《海商法》第86条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取货物的,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在仓库或者其他适当场地,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因此,货物在目的港无人提取,应当由收货人承担责任。?《海商法》在…… |
| · | 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取货物该如何处理? |
| 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迟延、拒绝提取货物该如何处理?
无人提货含义是指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货物,或者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在目的地滞留超过两个月无人提取的情况。
无人提货发生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五点:
(1)贸易违反海关管制或存在走私、骗税、漏税等行为的,货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这类情况一旦发生,往往带来高额的罚款或销毁费用,收货人不会再去…… |
| · | 限制性债权(海事赔偿请求权)的范围 |
| 限制性债权(海事赔偿请求权)的范围
海事债权按可否适用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不同,可分为限制性债权和非限制性债权,可以适用赔偿责任限制的海事债权称为限制性债权;反之,为非限制性债权。
1、限制性债权(四类)
根据《海商法》第207条规定,…… |
| · | 海上货物运输提单的主要条款 |
| 海上货物运输提单的主要条款
上海法律网海事海商律师提示,海上货物运输的提单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一、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二、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三、船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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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国际货贸运输的五种运输方式 |
| 国际货贸运输的五种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用最广泛的是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
目前,海运量在国际货物运输总量中占80%以上。海洋运输之所以被如此广泛采用,是因为它与其它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相比,主要有下列明显的优点:
1、通过能力大。海洋运输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天然航道,它不像火车、汽车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过能力很大。…… |
| · |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主要运输单据 |
|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主要运输单据
国际货物运输中主要的运输单据为以下五种--海运提单、铁路运输单据 、航空运单 、邮包收据、多式联运单据。
1、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 |
| · | 什么是复出口与复进口? |
| 什么是复出口与复进口?
复出口(Re-export)--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复进口(Re-import)--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 |
| · | 五个管理类别的报关企业应符合什么条件? |
| 五个管理类别的报关企业应符合什么条件?
海关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AA类管理,A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 |
| · | 五个管理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条件 |
| 五个管理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条件
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AA类管理,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 |
| · | 二手船舶买卖需要的文件材料 |
| 二手船舶买卖需要的文件材料
1、报盘、询盘、意向、确认 2、买卖、经纪委托合同 3、船检、船籍、所有权证书 4、设备说明书、航行日志等 …… |
| · | 海事证据保全的必要条件 |
| 海事证据保全的必要条件
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采取还是证据的保全的必要条件有以下4点:
1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
2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有证明作用
3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
4必须是情况紧急如果不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一般情况海事请求人要提供担保,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作出…… |
| · | 国际海事组织(IMO) |
| 国际海事组织(IMO)
根据1948年通过、1958年3月17日生效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1959年1月13日在英国伦敦正式成立政府间的海事协商组织,并召开了第一届大会。自1982年5月22日起改名为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自成立之日起即是联合国系统中负责处理海运技术问题的一个专门机构。
国际海事组…… |
| · | 无惯例扣减条款 |
| 无惯例扣减条款
无惯例扣减条款是船舶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人放弃“以新换旧”扣减权利的条款。按照海上保险的习惯,保险人对于被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进行赔付时,有权对修理船舶时所更换的新部件超过旧部件的部分价值扣减。但是,若船舶保险合同规定了无惯例扣减条款时,则保险人放弃了这一扣减权利,对于修理船舶新换的部件全部赔偿,不扣除折旧。该条款已为国际船舶保险市场普遍采用。英国伦敦保险协会的…… |
| · | 自动复原条款 |
| 自动复原条款
自动复原条款的全称为“自动恢复保额条款”,是船舶保险中特别附加条款。自动复原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对于被保险船舶的损坏予以修理或重置后,保险标的的价值又恢复到原来完好状态的水平,其保险金额自动恢复为船舶保险合同的原来的金额。当然,被保险人应按日比例补交自发生损失之日起至保险终止时的保险金额恢复部分的保险费。 …… |
| · | 共同海损条款 |
| 共同海损条款
共同海损条款是船舶保险合同中有关处理共同海损的基本条款。一般是规定保险人对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的赔偿范围及共同海损的理算规则的适用。我国船舶保险条款没有独立的共同海损条款,而是把有关共同海损的内容规定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列。按其规定,保险人在此保险中负责赔偿被保险船舶的共同海损、救助费用的分摊。被保险船舶发生共同海损牺牲的,被保险人可获得全部赔偿,而无须先向其他各…… |
| · | 姐妹船条款 |
| 姐妹船条款
姐妹船条款是对属于同一个所有人的船舶之间相撞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的基本条款。理论上说,同一主体本身不存在侵权行为,也无所谓赔偿责任,所以保险人不应承担保险责任。但同一所有人的不同船舶之间如果发生碰撞,也会造成巨大损失。基于保险的目的和职能,为稳定海上航运的正常秩序,扩大船舶保险的保障作用,吸引保户,保险人往往在船舶保险合同上规定姐妹船条款,承担被保险船舶的碰撞赔偿和救助报酬的…… |
| · | 退费条款 |
| 退费条款
退费条款是规定保险费退还事宜的条款,在船舶保险合同中是普遍适用的基本条款。我国船舶保险条款对于定期保险,退费办法为:①被保险船舶退保或保险终止时,保险费自保险终止之日起,按净保费的日比例计算退还保险费。②被保险船舶无论是否在船厂修理或装卸货物,停泊在保险人同意的港口或区域内超过 30 天时,停泊期间的保险费按净保费的日比例的 50% 计算退费。如果经过 30 天的停泊期分属同…… |
| · | 航行区域条款 |
| 航行区域条款
航行区域条款是船舶保险合同限制被保险船舶的航行范围的特约条款。海上运输涉及到世界各个水域,但是,由于船舶航行的航线、区域、季节的不同,其所受的海上风险也不一样。因此,为了避免特殊风险,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特别约定被保险船舶在某些区域或在一定时间的某些地区不能驶入。比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中国的远洋船舶时,往往在保险单上规定航行区域为世界各地,但是,波罗的海、斯德哥尔摩、塔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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