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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2015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力度

  按照市审改办的工作部署,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在“上海工商”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

  根据市政府有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主动公开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

  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协同监管,积极探索将工商及其它政府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对接、比对,形成跨区县、跨部门的综合性联合惩戒体系。

  二、继续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进一步加大政府数据资源的社会开放力度,以政府资源目录为基础,推出工商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信息、执业经纪人信息、经营异常企业信息、严重违法企业信息、流通领域商品监测信息、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信息、市场主体发展统计数据等数据服务产品和数据服务应用,同时高度重视政府数据的可用性,确保数据资源的开放标准统一、公布频率稳定、公开内容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保证公文公开的准确性,同时加大保密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结合本市工商系统职能调整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际,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及早发现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继续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及公务车辆、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答复水平,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及时答复。加强各部门协商会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及时发现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机制,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完成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两次。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纳入新进公务员培训计划,增强全系统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

  发挥“上海工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报刊、广播、新闻发布会作为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加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的政府信息,优化搜索功能,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我局政府信息。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积极探索建立“上海工商”政务微信公开平台,同时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移动终端等应用服务,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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