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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关于编制本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单篇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委办〔2015〕12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共同编制好《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促进本市工矿商贸、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消防、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民用********、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本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单篇(以下简称“规划单篇”)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的总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国内外环境变化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特大型城市安全运行的新特点,找准安全生产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约束,特别是针对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三)突出战略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可考核。认真总结评估本行业、本领域“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十三五”期间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四)做好与本行业、本领域有关规划的衔接。

  二、规划单篇的具体内容

  (一)“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对照《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本领域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总结分析“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十三五”基本趋势判断、瓶颈问题分析。研究分析“十三五”时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发展基本趋势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分析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约束。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立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和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提出本行业、本领域“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发展目标应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市工作实际,主要指标可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选取相应的量化规划指标,并对“十三五”规划指标值进行测算。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紧紧抓住提升特大型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这一核心,围绕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凸出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提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并尽早启动项目调研及论证工作,梳理形成一批具体、可操作的重点工程(项目),带动主要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保障措施。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实际,从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制度供给,以及制定完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经济政策方面提出保证规划目标实现和主要任务完成的对策措施。

  三、编制工作的节点安排

  (一)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评估。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并将《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表》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编制完成本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单篇。2015年5月31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规划单篇编制工作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编制形成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送审稿。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将在汇总和梳理规划单篇编制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会同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深入调研,共同完成《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起草工作。2015年9月30日前,形成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送审稿。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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