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监发〔2015〕1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注重创新,勇于突破,推进依法治安,着力深化改革、健全体系、强化管控、巩固支撑、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一、着力深化安全生产改革攻坚

  深化推进《上海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各项改革举措,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一)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本市安全生产审改设想获得授权和支持。进一步推进安全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二合一”,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二合一”。探索研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安全许可“三证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行政审批申报材料的合并简化和审查要素合并完善。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属地监管,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完成本市安全资格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落实安全生产审改会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配合处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执法监察处、宣传培训处)

  (二)深化落实区域安全生产联动联控。按照《关于本市危险化学品集聚区域安全生产“三区联动联控”的方案》,深化推进金山、奉贤和上海化学工业区安全生产联动联控,督促完成危险化学品运输“分时限控”“区域联控”试点。重点推动进一步优化区域内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流程,落实产业导向、运输管控、信用奖惩措施,进一步整合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合力。(牵头处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处,配合处室:执法监察处、规划科技处、政策法规处)

  (三)深化第三方服务机制管理创新。第三方行业自律规范初步形成。积极引导培育安全生产相关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第三方,鼓励其提供安全科技推广、标准规范制订、安全技术培训等相关公共服务。进一步发挥社会第三方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将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的备案、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发证工作交由社会第三方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专家管理,指导市安全生产协会完善本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完善专业服务机构责任考核机制,健全专家责任考核机制。(牵头处室:规划科技处,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危险化学品管理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宣传培训处)

  (四)深化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推进信用体系“六位一体”(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信息化、数据共享、监督检查)建设。落实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做好与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衔接工作。着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扩展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渠道,加强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市公安、环保、交通、金融等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公开、运用的方法和机制,推动信用制度与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举报查处、承诺践行中企业失信信息的采集。落实专业服务机构日常管理“事前承诺、事中谈话、事后通报”工作规则。推广运用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探索对守信单位采取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执法频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单位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见、诫勉谈话等惩戒措施,积极引导以信用记录为依据购买技术服务。(牵头处室:规划科技处,配合处室:办公室、执法监察处)

  二、着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推动乡镇及以上政府及相关党政工作部门出台实施细则,落实党政同责“四级五覆盖”(市、区县、街镇、居村)的要求。配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推动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安全监管队伍教育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全面引导、加强协调、检查督促。推进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履职报告制度,推动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范围。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执法监察处)

  (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平台作用和安全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的综合监管职能。根据政府机构职能变化,调整充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增补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单位。修订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继续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和承诺。优化制定2015年度区县政府、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更加注重相对指标、日常履职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零控制。完善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控机制,落实重点督查、工作讲评、诫勉谈话、警示通报、年终考核等工作制度。(牵头处室:办公室)

  (七)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积极推动各区县和相关单位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开展重点区域、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梳理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评估、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强化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强化重点行业和重要设施的区域联控管理,进一步提升突发事故(件)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推广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特点的诸如楼宇企业安全、小企业安全以及各类园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区县安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与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协作。配合建设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执法监察处、应急管理处)

  三、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企业风险级别和程度,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以及重点抽查和暗查暗访。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石油库、重点时段等17项专项执法检查和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联动,积极组织和参与建设、交通、技监、消防等专业条线的安全执法联合行动。部署指导区县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检查和交叉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全覆盖。强化对行业系统的考核和指导,继续实施“责任承诺、分类监管、督查考核”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牵头处室:执法监察处)

  (九)提升执法监察基础管理能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编制和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执法计划备案、定期报告、检查通报、工作联系等工作制度,落实综合统计、统计分析制度,提高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水平。完善监管对象“一企一档”基本信息档案库,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和程序,规范执法记录台账,提升执法监察基础管理能力。(牵头处室:执法监察处)

  (十)深化隐患治理和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制定市级重大事故隐患年度督办治理计划,推进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推动区县、企业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督办治理。发挥社会公众安全生产监督作用,健全安全隐患网格化排查发现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隐患治理台账管理、监督检查、销号审查、定期通报等制度。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进标准化评审机制,完成1300家工贸企业创建达标、90家已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复评提升。(牵头处室:执法监察处)

  四、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综合管控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管控。制定本市第三批禁止、限制、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推进28家工业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布局调整。启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布局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奉贤、闵行、金山、青浦4区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平台建设。在金山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危险化学品流动流向信息监管平台的应用。结合本市实际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许可工作。推进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和安全设计诊断。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三类长输管线专项整治、零售汽油安全管控、道路运输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多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牵头处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处,配合处室:执法监察处、规划科技处)

  (十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做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收尾工作。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一般的用人单位申报核查工作。推进落实可燃性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公告制度。实施职业病多发单位专项治理。开展《上海市典型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研究》课题研究。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牵头处室: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配合处室:规划科技处、执法监察处)

  五、着力推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三)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并严格依法办事,引导企业强化守法意识。完善新《安全生产法》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完成《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研究修订《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立法后评估结果细化实施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互查制度,健全各类执法行为指引,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牵头研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引和行政执法文书,提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研究修订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政策、课题研究。注重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推动工作实践,取得实效。推进《上海志·劳动卷》安全生产篇及《人民政府分志》的编纂工作,完成资料长篇验收。(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十四)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完成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优化整合上海市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平台。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专家管理信息系统考核模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化项目审批模块、职业病申报项目系统的开发、上线、调试、使用、共享。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公开运用的方法,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与信用制度的信息衔接。按期完成《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重点项目的制修订工作。(牵头处室:规划科技处)

  (十五)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策划组织,推出“城市安全新试点”“优秀安全班组展示”等专栏,展现安全生产工作的亮点和成绩,主动持续地加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做好安全生产舆情的搜集编报,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和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工作,正确引导舆论舆情。以“城市·美丽家园”“城市·不能忘记”“城市·责任在肩”三个板块为核心,以“贴近基层、贴近一线、贴近生活”为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月促年,推动“安全生产月”的触角向全年延展,深化长效机制,用理念塑造、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长效发展。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区县党政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按照“属地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形成长效机制。凸显“三不伤害”主题,探索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利用手机短信、政务微博、网站等多渠道发布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安全警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力度。推进发挥安全社区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安全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联合相关主管部门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培育社会安全文化自觉。(牵头处室:宣传培训处,配合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应急管理处、事故调查处)

  六、着力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查处

  (十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推进值守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事故信息接警、调度、核查、反馈和跟踪。加强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制定本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使用和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依托企业、专业协会充实完善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置专家等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强化事前应急准备。完善纵向(市和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横向(负有处置职责的市有关部门)、救援力量(综合队伍和专业力量)和专家参与的生产安全事故四方联动处置机制,推动落实企业先期处置、区县政府和应急单元属地处置以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处置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力求第一时间做好事中应急响应和指导处置工作。推动救援力量对较大以上、社会影响恶劣以及较大涉险事故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处置措施、预案有效性等情况开展评估,进一步强化事后总结评估,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处室:应急管理处)

  (十七)强化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施《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实施规定》。贯彻《上海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事故信息上报,严格事故统计核销程序。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公开力度,指导、督促区县调查处理事故报告的公开。强化事故警示通报,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继续开展典型事故研讨,制作事故案例汇编,进一步指导基层提高事故查处能力。(牵头处室:事故调查处)

  七、着力加强安全监管系统自身建设

  (十八)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修订编印局内部规章制度汇编。完成内设机构“小三定”以及岗位职责制修订,定编、定岗、定责。修订《局督促检查工作规定》,完善干部记实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记实考核和考勤管理,提升机关工作效能。着眼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网站、微博、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深化拓展公开内容,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行政许可、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十九)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届市委历次会议精神。加强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处长(支部书记)轮流讲、聘请专家重点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继续推行主题党日、班子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做法,完善“安监课堂”的学习交流,拓宽“安监课堂”授课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为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责任担当意识、进取有为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狠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强化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格党内生活,抓好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深化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深化“基层评议机关、群众评议党员、上级党组织考核评价下级党组织、党员评议党组织”活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作风建设。以“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为核心内容,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注重发现和培育身边的闪光点,以小见大,弘扬积极向上的安监文化。(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

  (二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年度干部工作计划,完成干部调整工作。开展局年轻干部情况摸底分析,提高岗位适配度。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实践,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积极营造以德为先、实绩取人、风清气正、积极进取的选人用人环境。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理论和业务水平。(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

  (二十一)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完善驻局纪检监察工作手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局班子成员和局直属单位班子的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各级班子及成员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选人用人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否决权、建议权、报告权、督查权、调查权、问责权”的充分运用,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到实处。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及违纪案件的办理和查处,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信访举报事事要调查,件件有结果。落实每月和重要时期提醒、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巡察工作等制度。不断完善廉政反馈制度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制度,充分发挥两项制度在行政效能监察中的作用。(牵头处室:监察室)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