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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桥支线工程项目竣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14年第68号(总第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9月至11月,市审计局对上海青草沙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草沙公司)负责建设的凌桥支线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了改善上海市居民饮水水质状况,2007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凌桥支线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1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五号沟泵站到凌桥水厂远期扩建规划用地边界间的DN2200-DN1800原水输水管,长度约19公里,以及闸凌原水管线连通工程、管线阀门井、工作井、单向补压塔等。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5984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0687万元由市级建设财力安排,其余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

  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7月竣工。

  根据青草沙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76557.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9826.49万元、设备投资790.51万元、待摊投资35940.87万元。项目到位资金75112.61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75797.80万元(含待报批超概算投资15953.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9642.77万元,设备投资790.51万元,待摊投资35364.5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方面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该项目的招标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投资成本共计760.07万元,主要是:因部分工程量计算不正确、决算单价未按投标单价计取、单价套用定额错误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投资共计183.72万元;因多计临时用电容量费、临时箱变及管线拆除费、预留费用、光缆搬迁工程管理费等原因,多计待摊投资共计576.35万元。

  (二)因项目在概算批复近1年后才开工,项目实施的外部工况条件与概算批复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且项目初步设计确定的工期为2年,实际工期为6年(包括前期工程),加上项目概算内容编制较粗、概算漏项等,项目实际投资超批准概算15953.80万元。

  (三)该项目概算批复中包含为凌桥水厂三期扩建设计的部分原水输水管工程未实施,概算投资共计2736万元,未向原审批部门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此外,该项目五洲大道管线标(一标)、洲海路管线标(二标)和港城路管线标(四标)等三个标段在开工前未按规定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调减项目成本,并作相应账务调整;对未按规定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对该项目未办理调整概算手续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青草沙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青草沙公司已作调账处理;对未按规定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青草沙公司表示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将严格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对该项目未办理调整概算手续的问题,青草沙公司已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超概算投资的调整概算文本,并表示将尽快上报审批部门。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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