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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上游(分水龙王庙-大涨泾河口)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14年第70号(总第1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8月至9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同盛内河航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河航道建设公司)负责建设的黄浦江上游(分水龙王庙-大涨泾河口)航道整治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了全面提升本市航道层次,加快形成本市与江浙两省间高等级内河集疏运通道,2010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黄浦江上游(分水龙王庙-大涨泾河口)航道整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7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三里湾弯道按Ⅲ级航道标准进行裁凸角整治,修建弯道护岸;对同三国道跨横潦泾大桥按Ⅲ级航道通航净高要求进行顶升改造;配套设置航标、交通安全标牌等助航设施。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16232.01万元,并明确前期征地拆迁费用2955万元,由市级建设财力定额补贴739万元,其余由所在区负责筹措;工程建设及其他相关费用13277.01万元,由市级建设财力安排4000万元,其余申请交通部补贴支持,不足部分通过项目融资筹措,并由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贷款还本付息。

  该项目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工程实施完成并通过质量验收。

  根据内河航道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3年7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4087.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110.87万元、待摊投资4976.78万元。项目到位资金15959.53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3607.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089.29万元,待摊投资4518.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内;该项目的招标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投资成本共计480.31万元。主要是:多计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外列支信息化设施编制费等待摊投资费用共计458.73万元;多计临时场地租借费、工程定线及控制测量费、现场接水接电费等建安工程投资成本共计21.58万元。

  (二)因补贴资金到位较晚等原因,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借款垫付资金较多,造成实际结算的建设期贷款利息超概算750.08万元,未办理报批手续。

  (三)2011年8月,项目形成的新建护岸工程、护岸加固工程、防汛通道工程、绿化工程、排水渠等资产的养护管理责任移交给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但截至审计日,上述工程设施的产权归属尚未明确,资产尚未移交。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投资成本的问题,要求内河航道建设公司核减项目成本,并作相应账务调整;对建设期贷款利息超概算未办理报批手续的问题,要求内河航道建设公司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对部分资产尚未移交问题,要求内河航道建设公司及时将资产进行移交。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内河航道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对多计项目投资成本的问题,内河航道公司已调减了项目成本,并作相应账务调整;对建设期贷款利息超概算未办理报批手续的问题,内河航道公司表示已准备资料报相关部门审批;对部分资产尚未移交问题,内河航道公司表示待本市相关部门内河航道建设工程相关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进行资产移交。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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