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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海法律网律师提示,所谓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在发放该项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已交付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在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未颁发且办妥住房抵押登记之前,由售房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的一种贷款方式。
  住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有以下六个条件:
  一、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三、已与售房商签订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已支付30%以上的购房款;
  四、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售房商同意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
  六、同意在贷款银行办理银行卡(或折),每期贷款本息委托贷款银行扣收。

  房产律师提示办理住房按揭贷款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
  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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