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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新版社会保障卡试点换发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府办〔2018〕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新版社会保障卡试点换发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技术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上海智慧城市建设,本市从今年1月起,开展新版社会保障卡试点换发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这项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目标

  通过试点发行基于国产密码、具有金融功能的单芯片双界面新版社会保障卡,验证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健康管理、金融服务七项基本功能实现的技术途径,分析评估个人可跨地区、跨业务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可行性,为全市面上推开积累经验,为打造政府公共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服务。

  二、进度安排

  遵循“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兼容并存、自然过渡”的原则,本市新版社会保障卡工作试点换发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测试阶段,今年1月至3月底,在内部人群中组织开展小批量换发测试;第二阶段为验证阶段,从4月至6月底,在浦东新区、静安区、普陀区试点开展定向人群技术验证工作。在试点验证通过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起全面推开,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集中换发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市人口办):主管全市新版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核对审定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牵头汇集申请人相关基本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负责新版社会保障卡申领资格审核。负责本条线应用环境读写终端布设,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指导本市医保定点医院、零售药房、福利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相关机构的读写终端布设及相关业务系统接口改造。提供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标准的读写终端厂商及型号清单;提供在职职工相关基本信息,配合开展申领换发组织;推进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项应用的实现。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新版社会保障卡与本条线信息系统的有效关联,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本条线业务领域的应用;部署、指导本市医保定点医院的读写终端布设工作。

  市教委:提供本市中小幼人群相关基本信息(包括照片信息),并指导中小幼学校配合做好中小幼人群申领换发组织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协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新版社会保障卡申领、换发等工作;负责部署、指导本条线包括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福利机构在内的读写终端布设工作。

  市金融办:指导协调相关合作商业银行做好新版社会保障卡金融业务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和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做好资金保障和经费落实工作。

  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新版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系统建设、社会保障卡制作,以及申领换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区、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本辖区新版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发放等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区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协助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版社会保障卡作为政府发放用于个人办理各类社会事务的身份凭证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也是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新版社会保障卡试点换发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节点要求,认真有序做好本区域、本条线的组织准备,确保试点换发工作平稳有序。

  (二)搞好发行保障。市人口办要牵头做好内部人群、定向人群的试点验证工作,建立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处置问题的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做好兼容性读写终端布建和评估工作,有计划提高本市医保定点医院、零售药房等重点应用领域读写终端覆盖率,以支持前期内部测试;今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读写终端布设,以确保持卡人有效、便捷应用新版社会保障卡。

  (三)做好试点总结。浦东新区、静安区、普陀区3个试点区要做好本辖区定向人群新版社会保障卡验证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换发工作有序可控,积极探索新版社会保障卡发行的高效组织模式,并做好试点总结,为全市推广提供经验。其他各区要积极策应,按照工作节奏,有序推进。

  (四)验证新卡应用。各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发、用”并举思路,促进新版社会保障卡在个人直接办理的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中的广泛使用,鼓励新版社会保障卡承载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应用,积极发挥新版社会保障卡在信息惠民工程和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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