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人〔2017〕3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资助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上海高校师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沪教委人〔2014〕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6〕103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教委备案,现确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郝茜等10所高校共69名师资博士后入选2017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资助人员名单(见附件)。
市教委对入选人员给予每人每年9万元资助,资助期2年,资助经费分年拨付。希望各有关高校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加大对师资博士后的培养力度,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同时,各有关高校要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附件:2017年度高校师资博士后资助人员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