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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使用配额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环保防〔2017〕57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使用配额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核发2017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配额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08号),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获得环境保护部核发2017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使用配额500吨,用于房间空调器生产。

  为确保本市HCFCs受控用途100吨/年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配额使用,请你局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企业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仅允许向持有H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或经过销售备案的企业采购HCFCs。

  二、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核定的使用配额数量组织采购、生产,且必须用于许可用途。

  三、企业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减少HCFCs泄漏与排放。

  四、企业应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并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报送年度HCFCs使用配额执行情况,同时抄送市、区环保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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