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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做好本市垃圾堆放场所防火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垃圾堆放场所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市废管处: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为汲取近期发生的垃圾存放点火灾事故教训,做好本市垃圾堆放场所防火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引导,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红线意识。要加大火灾防控力度,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原则,对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分拣残渣等堆放场所(含分拣、存储、中转、处理等场所,下同),由行业职能部门落实对防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各相关设施的运营单位作为防火的责任主体,应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强有关人员防火设备的操作培训。

  二、加强排查,消除隐患

  各相关主管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对堆放场所开展大规模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检查防火设施设备,加强对火灾报警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各类灭火设备等的维护保养,对于过期的、损坏的、老旧的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设备安全可用。同时,严查严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监管,及时应对

  各相关主管单位和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控,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及时预警、扑救初起火灾,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有关防火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可开展防火应急处置演练,做到遇险时能统一指挥、迅速反应、高效处置。

  四、加强值班,主动报告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同时,加强协调沟通,将火灾报告制度纳入单位值班报告制度中。凡发生火灾事故,在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对救灾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局环卫管理处报告,处置结果和原因分析也要及时报告备案。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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