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16〕1337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启用上海市水务局重大工程建设推进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8号)精神,按照“加快实施、加快推进、加快完成”的要求,设立上海市水务局重大工程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我局水务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指导、服务工作。
自即日起正式启用“上海市水务局重大工程建设推进办公室”印章。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