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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调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教材印制工价的意见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新出印〔2016〕258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调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教材印制工价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材印张基准价格的通知》(沪价费[2016]4号)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调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教材印张基准价格,调整后的印张基准价格根据用纸规格、印刷色数分别上涨11%-15%。

  鉴于本市中小学教材出版、印制工作实际,为全面落实通知精神,指导协调各出版社合理确定教材零售价格,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中小学教材质量监管,在反复征询出版、印刷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自2016年秋季教材起调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教材印制工价。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教材印刷工价

  1.黑白工价:印数1万册以下不调整,其余各印数段普加0.006元/印张(不含税);

  2.双色工价:印数1万册以下不调整,其余各印数段普加0.01元/印张(不含税);;

  3.四色工价:印数1册万以下不调整,其余各印数段普加0.008元/对开/面(不含税)。

  二、关于教材装订工价

  单价:元/印张(不含税)

印数 1000-2000册 2001-10000册 10001-30000册 30001册以上 项目 骑订 胶订 骑订 胶订 骑订 胶订 骑订 胶订 原工价 0.024 0.032 0.023 0.03 0.021 0.028 0.018 0.026 现工价 0.032 0.042 0.031 0.04 0.028 0.038 0.024 0.036

  请上海出版社经营管理协会、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协调做好教材印刷工价调整工作,确保教材印制质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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