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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征集“上海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经信软〔2016〕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6〕9号)等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征集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进行试点示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工业应用和技术,包括协同设计与制造、虚拟生产、工业大数据、智能供应链、智能感知终端(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横向集成系统、纵向集成系统、远程诊断维护、小批量定制化系统、网络化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有一定产业化规模和创新性。

  二、申报主体

  为工业互联网技术和应用提供服务的本市软件和系统集成企业以及工业互联网实践企业。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报《上海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书语言精练,材料真实、准确。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单位应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将《上海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提交雪野路1000号办事大厅10号-11号窗口。

  经专家评选后,遴选出“上海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向社会公布并颁发铜牌,同时作为今后相关产业化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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