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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三批综合医院达标中医科项目验收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有关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关于确定上海市第三批综合医院达标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沪卫中医〔2011〕45号)要求,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对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闸北区北站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嘉定区中心医院、上海建工医院、奉贤区奉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和长宁区中心医院等医院进行达标中医科建设工作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根据《上海市综合医院中医科达标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

  二、验收安排与要求

  本次验收采取实地评估方式开展。

  (一)项目汇报

  项目负责人进行20分钟建设情况汇报(汇报幻灯片于3月29日前发送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邮箱)。

  (二)现场查看资料

  验收专家对中医临床科室(门诊与病房)、财务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进行现场评估。

  (三)建设单位资料准备

  1.申报书复印件5份。

  2.《标准》的具体指标和各指标相关证明性文件或资料。

  3.建设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财务部门清单)。

  4.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在医院管理、学术、药事、职称评定等委员会任职情况(医院文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6.医院门诊和病房医疗数据年报表(2013年至2015年)。

  7.50张门诊处方和20份中医临床科室运行病历。

  8.中医特色优势病种相关证明文件。

  9.中医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职称构成(须提供人员清单)。

  10.2013年至2015年发表论文数和核心期刊数(须提供清单和复印件)。

  11.举办上海市级和国家级继续教育培训班数(须提供项目编号)。

  12.2013年以来中医科科研课题数和获奖情况(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获奖情况复印件)。

  13.带教学生情况(教学部门清单)。

  14.其他有关资料。

  三、验收时间

日期 单位 3月30日(周三)上午9:30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4月1日(周五) 上午8:30 上海市闸北区北站医院 下午13:30 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 4月6日(周三) 上午9:00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下午13:30 上海建工医院 4月8日(周五)上午9:30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医院 4月12日(周二) 上午8:30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下午13:30 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同仁医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石云

  联系电话:23117924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9室(邮编:200125)

  电子邮箱:shszyyfzbgs@163.com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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