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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本市第二十七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市场监管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第2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上海市第二十七届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和上海市第二十七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沪法宣办[2015]15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第二十七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本次法治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共筑食药安全。

  三、活动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二)大力宣传法治上海建设和上海食药监依法行政的举措和成果。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依法治国总目标,大力宣传与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先行者。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上海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举措,深入宣传上海食药监在落实“四个最严”、规范执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成果。

  (三)展示“六五”普法成果,凝聚法治共识。要充分运用“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成果,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普法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六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共识,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切实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法律的表率,推动领导干部和全系统执法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基本法律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行政裁量权的意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着力培养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六)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普及,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赠书、法律知识竞赛、创建社区法律图书角等形式和载体,借助国家宪法日等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知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以及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的培育。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添加药品”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根据本次法治宣传活动内容印刷相关宣传材料,发放至所在区县的街道(乡镇)和主要大型公共场所,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单位青年力量参与市局“第二十七届宪法宣传周上海食药监微博传递互动”活动,在政务微博中对法治宣传信息进行转递与互动。要发挥第三方作用,充分调动、整合各类资源和阵地,每个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宪法法律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在本次活动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重点宣传宪法、《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着力培育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12331,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倡导市民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依法行政、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效。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丰富讲座、论坛、法治展览、法律咨询等传统宣传形式,发挥新媒体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优势,借助现代媒体传播方式,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的法治宣传渠道,努力扩大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坚持宣传和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政府和社会相结合,充分运用文化的力量、互联网的力量、社会团体的力量,力争出亮点、出精品。

  五、工作总结

  为方便市民参与和媒体报道,市法宣办将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预告,请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填写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见附件1),上报分类活动项目,并于11月17日前以邮件形式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法宣办。

  本次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8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包括整体情况和好的做法)、宣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邮件形式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

  各单位还可以登录“东方法治网”了解本届宪法宣传周有关情况(http://law.eastday.com)。

  附件:1、系列活动计划表

  2、宣传情况汇总表

  3、上海市二十七届宪法宣传周口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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