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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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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资委综合﹝2015﹞433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管单位:

  近期,市消防委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城市运行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印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全面部署和落实今冬明春上海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冬春季节本市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充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动员和部署实施。在集团层面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确保全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庆、全国和上海“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消防安保措施;强化轨道交通及长途客运等大客流集中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型商场、建筑工地、宾馆、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类出租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烟花爆竹储存和运输、高层地下建筑和城市大型综合体建筑等消防重要场所和重点环节管控;强化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力度,统筹抓好难点问题解决,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要突出源头把关和治理,将消防安全督导和检查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团要重点督查人员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准备及演练、操作人员应知应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情况;下属企业要聚焦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消防安全始终受控。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各单位要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和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企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级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抢险和救援联动保障机制,加强演练,备足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强化企业应对特殊复杂灾情的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步骤

  按照市消防委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1月6日前,各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逐级部署落实,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国资委;11月6日至明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全国“两会”闭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将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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