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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印发《上海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试行)》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体〔2015〕5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有关要求,2012年,本市率先启动了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并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在总结各试点学校实践经验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我委制订了《上海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供各区县教育局和试点学校参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精神,建立科学完善的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新体系,结合本市深化二期课改的实践,市教委于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在全市17所高中开展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试点。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本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特制订《上海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指导意见(试行)》,供各区县教育局和试点学校参照执行。

  一、“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一)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本市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构建了以“三课两操两活动”为主要平台的学校体育课程体系,“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得到普遍实施,阳光体育运动蓬勃开展,课余训练体系逐步完善。在“健康第一,以学生发展为本”指导思想的引领下,学校体育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以及人的终身发展需求。学校体育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科育人等方面的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学生体育素养、自觉锻炼意识和自主健身能力有待提升,学校体育亟需通过改革取得新的突破。

  (三)高中学段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作为学校体育改革的突破口,是构建未来本市学校体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实施“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有利于以体育课程改革引领高中体育工作的整体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学各学段学校体育的联动建设。

  二、“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通过三个学年的体育专项学习,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明显提高,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两项以上的运动技能,体育运动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形成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为终身体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充分发挥体育“立德树人”的功能,引导学生在“专项化”体育学习中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学习竞争与合作,学会拼搏与进取,充分发挥体育在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激发进取精神、磨炼坚强意志及培养规则意识和良好品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上推”高校体育课程改革,“下引”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育课程改革,带动本市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的全面改革,构建“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大学体育专业化”的科学衔接、循序渐进的学校体育课程与教学发展新体系。

  (四)以“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更新传统体育教学理念,推动包括体育与健身课、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社团、运动队、学校体育竞赛等在内的整个高中体育的深化改革,探索学校体育改革全新的方式、路径、管理和保障模式。

  三、“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基本情况调查

  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体育教师、其他学科教师、学生和家长对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的态度和有兴趣的项目等;排摸可用于专项化教学的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的基本情况;排摸体育教师的专项情况,为专项化教学做好准备。

  (二)合理设置专项

  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开设专项教学的项目。开设项目要从学校现有实际条件出发,尽可能满足学生的兴趣,优先保证学校传统强项发展,高度重视基础项目(特别是田径、游泳)。

  专项化课程改革初期不宜设置过多的专项。年级规模在12—15班的学校,设置专项的数量一般控制在6—7项;年级规模在8—11班的学校,专项数量一般控制在5—6项;年级规模在8个班以下的学校,专项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

  选项工作应遵循学生选项优先,统一调配为辅。在选项之前体育教研组应向学生介绍相关专项运动教学的目的和具体操作流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填写“学生选项意愿表”,选项时可让学生循序填报若干个专项,以便必要时进行调配。为了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性,在专项化教学实施过程中,不支持学生无充分理由改换所选专项。

  (三)实施小班化教学

  为确保“专项化”体育教学的质量和组织管理,高中“专项化”体育教学要求实施小班化教学,专项班人数应控制在25人左右。

  (四)实施分层教学

  考虑到学生在同一项目上的体能素质、技能水平等方面的差异,要求对同一专项学生按专项技能水平编班,实施分层教学。当同一性别,选择同一专项的学生人数达到或超过两个以上专项班时,应当在班与班之间实施分层教学,设置基础班、提高班等;当学生人数仅为一个班时,可以在班内实施分层教学。本校体育传统强项应当实施分层教学。

  (五)课时安排

  遵循体育专项化教学过程的不间断性原则,安排足够的周课时量和总课时量用于专项化教学。课时方案为:每周两次80分钟的专项教学课;周课时量4学时,高一和高二年级学年课时量各为144学时,高三年级学年课时量为112学时(第一学期72学时,第二学期40学时),共计400学时。试点学校的“三课两操两活动”时间可根据专项化教学需求统筹安排。

  (六)教学评定

  为确保高中体育专项化教学的顺利推进,应当构建有利于促进学生进步和发展,以专项技能为主体,兼顾知识、体能、专项经历和情感体验等维度的综合评定体系。

  评定方式应把教师评定、学生自评和互评,过程评定与结果评定、相对评定与绝对评定、定量评定与定性评定有机结合起来。

  专项技能评定时,对于初学者以技评为主,达标为辅,同时充分顾及学习态度和进步程度;随着学习年限的延续,技术应用能力和达标的比重逐步提升。

  一般体能的评定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全市各项目中心组在汇总各校现行的教学评定方法的基础上,将研制既符合未来发展目标,也适用于当前学生实际情况的相对统一的评定办法,逐步形成专项化的教学评定体系。

  (七)组织专项教研活动

  试点学校体育教研组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教研活动,交流不同专项课程改革的经验和解决遇到的问题。

  对于具备条件的专项,由区县教育局牵头成立跨校项目中心组,在试点学校之间定期开展同一专项的教研活动。

  各试点学校应积极参与全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健美操、武术等项目中心组的教研活动。

  四、“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的管理和保障

  市教委“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改革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及各试点学校要对高中“专项化”体育教学加强指导,并全力提供保障,以确保各试点学校专项化课程改革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保障

  各区县教育局与试点学校要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度出发,树立“健康第一,全面育人”的指导思想,成立课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负责课程改革的宏观决策,审定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保证课改与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推进。

  试点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管理和保障本校的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并制定本校的“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二)政策制度保障

  1.建立“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激励机制。对在课改试点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予以通报表扬,并把专项化试点工作情况列入对学校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中。

  2.开展专项化教学视导。各区县应依靠本区县的师资力量成立视导组,在市教学视导组的协助下对实施高中体育课程改革试点学校的教学活动进行定期视导检查。

  (三)师资保障

  1.高质量配齐承担各专项教学任务的教师。充分挖掘和用好现有能从事“专项化”体育教学的教师资源,引进或聘用具有较高水平专项教学能力的教师,同时可以聘请符合条件的教练员(运动员)作为兼职教师加入本校的“专项化”体育教学师资队伍。教师本人的优势专项与所授课专项的符合率一般不低于50%。

  2.试点学校要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符合体育教师工作性质和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激发承担“专项化”体育教学改革任务的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对承担专项化课程改革任务的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并纳入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管理,试点学校应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保障,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提升。

  各区县教育局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委托上述单位组织相应内容的体育教师培训。

  (四)经费物质保障

  1.各区县设立“专项化”体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保证“专项化”的顺利实施。经费主要用于试点学校改造修缮体育场地和添置器材、支付体育教师超工作量补贴,以及外聘专项教师或教练员等。

  2.根据设项方案,各试点学校应充分做好各专项教学所必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准备工作。

  (五)加强医务监督和安全保障

  高中体育专项化教学过程中要关注在不同的运动负荷下学生机体的反应,加强医务监督,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作好防治运动性创伤的预案。

  (六)宣传动员

  为顺利开展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工作,需要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和社会环境。为此,教改工作开始前,各试点学校领导小组应向参加“专项化”课程改革学校的学生、家长、体育教师和其他教师以及相关部门宣讲高中“专项化”体育课程改革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以及实施这项课程改革工作可能存在的难度,以争取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其主动参与和支持保障的积极性。

  五、其他

  本《指导意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高中体育专项化课程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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