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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的公告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立法重点

  本市201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重点考虑保障改革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二、递交方式

  建议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立法议题:

  1、将书面建议邮寄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人民大道200号706室,邮编200003)。

  2、发送电子邮件至fzbzhc@shanghai.gov.cn。

  3、将书面建议传真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传真:23113254)。

  三、有关提示

  1、建议人提出立法议题的,请说明建议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理由,以及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请一并递交。

  2、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向建议人反馈有关采纳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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