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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老龄办发〔2015〕15号

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办:

  今年10月是全国第六个“敬老月”,10月21日(重阳节)是全国第三个“老年节”,也是上海市第28个敬老日。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15〕5号)的精神,根据2015年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本市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以建设老年宜居社区为载体,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建设和睦家庭,传承优****风,安度幸福晚年,营造新时期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5年全国“敬老月”活动主题是“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活动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本市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可根据各单位和区县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建设活动。把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与家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家庭、家教、家风的时代内涵,传承优****风,建设和睦家庭,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以孝亲敬老为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传统家庭美德宣教宣讲活动,重点面向广大青少年,传播优****风家训,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尊老敬老意识。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家庭中,深入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孝亲敬老好家庭和好公民,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其感人事迹,推动形成尊老爱幼、互爱互敬、宽容和睦的家庭文明新风。

  (二)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以《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为契机,继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时总结推广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以“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为主题的服务活动,以及全国老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等活动。

  (三)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以“敬老月”为契机,倡导和鼓励全社会以家庭为单位,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长者送温暖******,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困难、抗战老兵家庭,将物质慰问与精神关爱相结合,讲求实际效果。组织青年、妇女、老年等社会各界志愿者走进养老机构、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年人家庭,通过与困难老人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特别是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鼓励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病残老年人,推动“老伙伴计划”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四)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倡导老年人终身学习、奉献社会、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时代风尚。引导广大老年人发挥其在文化教育、维权维稳、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老有所为”典型宣传和“银龄行动”逐步深入。充分利用基层老年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组织更多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五)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加大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积极开辟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鼓励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发、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在国庆节、老年节等重要节日,集中组织开展系列老年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共度欢乐祥和的节日。鼓励将老年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报刊、图书、电子音像与网络出版计划,重点规划和扶持一批围绕老年主题的创作项目和文化工程,着力打造深受老年群众喜爱的优秀文化作品。重视老年群体的精神健康需求,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鼓励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发动企事业单位举办社区讲座、科普宣传、文化产品赠送等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

  (六)组织开展好“敬老月”大型系列活动。全市将本着简朴、隆重、热烈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敬老月”系列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将走访慰问老年人和为老服务机构,举办老年节(敬老日)文艺晚会,开展“九九关爱”重阳节电视大放送活动、大型现场为老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第九届老年艺术节展演活动,以及十大寿星、风采寿星和百岁夫妻排行榜评选活动、佘山登高活动等。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办根据市“敬老月”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安排,围绕老年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本系统、本区域的敬老爱老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敬老月”活动的宗旨和实践,大力弘扬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敬老文明,增强敬老意识。把“敬老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紧密结合“老年节”的庆祝活动,广泛组织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有序开展,让老年人享受更多民生福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老年人的原则,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把活动关爱的重点对象明确为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老人,把活动的内容集中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立足老年群体实际需求,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实效,为老年人提供最需要、最迫切的服务,让老年人有获得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分工合作,形成合力。根据市老龄委会议要求,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上海报业集团、上海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要做好社会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老干部、法院、发改、经信、商务、教委、科委、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建管、交通、农委、环境保护、规土、文广影视、卫计、审计、外事、地税、工商、质监、食药监、统计、体育、旅游、绿化市容、住房保障、合作交流办、法制办、金融办、社团、保监、警备区政治部、消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老年基金会以及各区县老龄办、各老年社会组织等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助老爱老惠老活动并做好相关支持保障工作;各级老龄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动员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敬老月”活动,营造关爱老年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掌握情况,及时沟通。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办要全面掌握“敬老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办的“敬老月”重大活动计划请于9月10日前报市老龄办,“敬老月”活动总结材料请于11月6日前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将于11月10日前将本市“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全国老龄办。

  附件:成员单位和区县“敬老月”活动方案预报统计表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成员单位和区县“敬老月”活动方案预报统计表

  单位/区县:

序号 活动名称 时间 地点 参与人员 活动方案(内容简介) 1           2           3           4           5           ……          

  备注:“敬老月”活动方案预报表请于9月10日前报市老龄办,具体活动计划可另附页。“敬老月”活动总结材料请于11月6日前报市老龄办(邮箱:SHLLG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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