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15〕880号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建交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在《上海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沪水务〔2009〕734号)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