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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申报项目网络视频答辩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度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整体部署与安排,本次评审采取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及地点

  本次评审将于2015年7月27日至7月30日进行,严格按照预定时间顺序答辩。每个项目答辩人员需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本次视频答辩共设有3个地点,请答辩人员到指定视频答辩地点答辩。(具体答辩日程及视频答辩地点详见附件)。

  2、答辩PPT报送

  请各参与答辩单位务必于7月24日(周五)15:00前,将答辩PPT电子文件(2007版本及以下)报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项目认定部(北京东路668号东楼214室,联系人:姜闪闪53080900-195,13764121260)

  建议项目答辩人员评审当日携带答辩PTT电子文档U盘作为备份。

  3、答辩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25-30分钟,主要包括三个环节:评审专家核对答辩人身份、答辩人汇报、评审专家提问。其中,答辩人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由答辩人自行播放PPT文件),提问及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申报指南二级方向4“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方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的项目答辩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承担创新方法工作专项项目资格。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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