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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学〔2015〕4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定于2015年6月-9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

  二、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15年6月8日-9月14日

  四、大赛目的与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上海赛区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五、组织机构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承办。

  上海赛区设立上海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苏明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陆靖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相关职能处室和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本市比赛的组织实施。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即被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在2015年5月1日之后。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八、大赛奖励

  创意组、实践组复赛出线者,根据名次可获得如下奖励:

  (一)颁发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获奖证书;

  (二)落户上海优秀孵化基地,获得办公场地“创客+”半年使用权(免租金,每个团队限5人),享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三)有机会获得天使基金20-50万元资助(免初审);

  (四)在校大学生获奖项目优先列入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五)获得向创投企业的优先推荐权;

  (六)获得创业相关的指导交流、策划传播、训练培训、展位使用等机会。

  九、大赛流程

  (一)报名(2015年6月8日至8月30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同时,通知各高校于6月25日之前向上海市教委学生处报送高校联系人名单,具体包括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市教委将根据教育部安排向各高校分配相关账号和密码。

  (二)初赛(2015年8月31日至9月4日)

  本市各高校成立初赛组委会,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本校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大赛活动,同时要选派专业教师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

  各高校对报名的项目自行组织初赛。可以参考入围赛评审标准(见附件),审核参赛申报资料,推荐入围的团队项目。

  (三)入围赛(2015年9月5日至9月7日)

  上海赛区设立评审委员会。委托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按入围赛评审标准对学校上报项目进行审查,选定入围项目(60个左右)参加复赛,高校总申报项目低于60个,自动进入复赛。

  (四)复赛(2015年9月8日至9月14日)

  根据大赛复赛规则进行综合比赛,评审委员会按复赛评选标准(见附件),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十、上海赛区组委会联系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李春梅

  联系电话:23116738,传真:23116821

  电子邮箱:xsc@shec.edu.cn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倪旭舟

  联系电话:55238627,传真:55238533

  电子邮箱:nxz@stefg.org

  附件: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评选方式及标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附件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评选方式及标准

  一、入围赛

  (一)入围赛方式

  1.创意组

  (1)入围赛采用网上评分形式;

  (2)每家参赛团队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

  (3)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团队入围赛最终得分;

  (4)按参赛团队得分排名,评选出复赛入围团队。

  2.实践组

  入围赛采用网上评分形式;每家参赛企业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企业入围赛最终得分;

  (4)按参赛企业得分排名,评选出复赛入围企业。

  (二)入围赛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1.评分项(每项10分制)

  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市场分析及定位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2.每评分项评分标准:

  很好:10-9分;较好:8-7分;一般:6-4分;差:3-1分

  3.各组评分项,每评分项所占权重系数:

  (1)创意组评分项包括:a)、b)、c)、d)项

  (2)实践组评分项包括:a)、b)、c)、d)、e)项

评分项/权重 权重系数(创意组) 权重系数(实践组) 技术和产品 2.5 3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2.5 2.5 市场分析及定位 2 2.5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 1.5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无 0.5

  参赛团队和企业得分,分三个级别:

  A优秀81-100分(A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B一般61-80分(B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C差60分以下(C级别评委不推荐晋级)

  4.评委评选意见及建议

  二、复赛

  1.复赛方式

  (1)创意组

  复赛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复赛采用8+12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团队自我介绍8分钟,答辩12分钟;每个参赛团队将接受不少于3名评委评分;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团队复赛最终得分,并现场宣布;评选出前15名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

  (2)实践组

  复赛采用8+12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企业自我介绍8分钟,现场答辩12分钟;入围复赛环节企业,将被分至4个赛区进行答辩;每家参赛企业将接受不少于5名评委现场评分;评委组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参赛企业复赛最终得分,并现场宣布;按参赛企业得分排名,评选出前15家企业入围全国总决赛。

  2.复赛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1)评分项(每项10分制)

  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市场分析及定位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2)每评分项评分标准:

  很好:10-9分;较好:8-7分;一般:6-4分;差:3-1分

  (3)各组评分项,每评分项所占权重系数:

  A创意组评分项包括:a)、b)、c)、d)项

  B实践组评分项包括:a)、b)、c)、d、e)项

评分项/权重 权重系数(创意组) 权重系数(实践组) 技术和产品 2.5 2.5 商业模式及营销策略 2.5 2 市场分析及定位 2 2.5 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 2.5 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 无 0.5

  参赛团队和企业得分,分三个级别:

  A优秀81-100分(A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B一般61-80分(B级别评委推荐晋级)

  C差60分以下(C级别评委不推荐晋级)

  (4)评委评选意见及建议

  三、决赛

  由全国大赛组委会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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