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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

  为规范本市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量,提高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

  鉴定评审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技术支撑,也是许可审批的依据。申请单位的资源条件、质保体系、产品性能安全都要依靠鉴定评审机构去把关审核。因此,鉴定评审工作直接关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质量,也直接影响政府监管部门和特种设备条线的政风行风。近年来,本市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且运转较为顺畅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流程,鉴定评审工作对本市特种设备安全起到了良好的源头把关作用。但是,从国家质检总局和我局组织的监督抽查等情况来看,本市鉴定评审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鉴定评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对鉴定评审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控制,个别评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质量不高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鉴定评审工作的重要性,清醒地看到当前鉴定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安全把关意识,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对质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鉴定评审工作。

  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

  各鉴定评审机构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持续保持并满足鉴定评审的资源条件。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去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查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内部工作流程。要对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进一步梳理并完善内部工作流程。要严格鉴定评审工作程序,避免程序错误。要切实提高鉴定评审工作质量,建立并实施评审工作质量内部抽查制度、现场评审与内部审核把关相分离制度,加强对鉴定评审质量的抽查,督促评审员严格按照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程序及要求开展鉴定评审工作。要特别注重对现场鉴定评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确认,该现场核查的必须现场核查,避免“走过场”现象。

  三、加强人员教育,强化行风监督

  各鉴定评审机构要注重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评审员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逐步建立和完善评审员年龄限制制度、随机抽签派出评审员制度。要加强评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学习,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升评审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评审员廉政教育和行风管理,建立行风调查征询和行风责任书等制度,督促评审员严格执行廉洁准则,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同时,鉴定评审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责任心和技术水平,在鉴定评审中要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核对,廉洁自律,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各鉴定评审机构应于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鉴定评审人员的行风责任书(承诺书)签订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

  今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鉴定评审工作质量为重点,采取加大抽查次数、交叉抽查等方式,对申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单位进行评审后、发证前的监督抽查。组织对本市所有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上一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资源条件、工作程序、质量管理情况,以及行风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邀请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如征询被评审企业意见、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暗访等,通过多渠道监督,共同监督鉴定评审工作质量。要探索将鉴定评审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制度加科技”的手段,强化对鉴定评审各环节的监督和制约。同时,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监督抽查或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并核实的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或停止相关机构和人员鉴定评审工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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