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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改革举措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改革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改革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6月19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改革举措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在总结2014年10项改革举措经验的基础上,立足自贸试验区扩区形势,研究形成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自由贸易试验区质量技监工作改革12条举措。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内先行先试,确保改革举措落地;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将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到自贸试验区其他片区范围。

  一、聚焦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

  1.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一是取消部分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试点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放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门槛。凡是获得计量认证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都可以承担发证检验任务。三是取消部分换证企业实地检查环节。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换证的企业,实行书面公开承诺报备制度,相关企业主动提交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取消实地核查环节,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

  2.进一步开放检验检测市场。一是试点运用市场手段让自贸试验区内符合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国家和上海地方两级政府的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业务。二是试行放开电梯定期检验市场,推动形成企业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的市场竞争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适用范围,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区域扩大到本市所有区(县),在自贸区适用范围扩大到计量认证的复查、扩项等。

  3.推动建立以计量认证为基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准入制度。推动相关主管部门采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准入的计量认证结果,避免重复审核,整合类似的准入要求,合并评审。

  4.改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工作。在自贸试验区内,取消原有C标志审核发证方式,由企业按照C标志使用的相关要求,自我声明、自我承诺、主动报备。

  二、聚焦城市运行安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创新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建立以企业自我风险控制、第三方风险评价、市场化风险管理、社会举报监督以及政府风险监测和科学综合监管为目标的分类监管制度。

  6.建立完善质量信用体系。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主要信息公开等纳入企业质量信用系统,促进形成产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新机制。做好企业信息采集和数据库维护等基础工作,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纳入自贸试验区质量信用体系范围。

  7.加快电梯安全监管创新。推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首负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推动形成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的电梯维保市场化模式,出台电梯维保质量信用评价标准,试点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基于物联网技术应用的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建设;推进市场化运作的电梯安全综合责任保险试点。

  8.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指导电商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运用商品编码技术,建立电商平台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三、聚焦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9.创新社会团体(联盟)标准登记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行业自律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即用即登”的方式,鼓励产业联盟、学协会等社团法人组织,积极制定并组织实施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团体标准,研究出台本市社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则。

  10.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试点推进自贸试验区物流标准化工作,围绕“商贸物流一体化、托盘使用通用化、仓储配送便利化”等要求开展自贸试验区物流标准化国家级试点。积极推动1号店等电商企业制定实施电商物流管理、服务等标准,完善相关标准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不断提升物流标准化服务水平。

  11.探索建立重点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方式。研究建立并试点发布自贸试验区重点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指数,客观评价服务质量水平。同时选择自贸试验区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引领行业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12.完善企业设立变更业务“一口受理”程序,试点网上****。在总结内外资新设立企业“一口受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配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在自贸试验区投资服务中心开展投资贸易便利化国家级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将组织机构代码的确认与发放权限下放到各代码登记处,实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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