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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安委办〔2015〕16号

各区、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的要求,以及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自律自觉自信的上海城市安全文化,切实推动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今年6月,本市和全国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学习贯彻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一系列部署,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弘扬安全文化,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活动内容

  2015年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围绕“城市·责任在肩”“城市·不能忘记”“城市·美丽家园”三个主题板块开展,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城市·责任在肩”主题板块(6月上旬)

  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辅导报告、专题讲座、学习研讨、谈心对话等方式,深入组织学习宣****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使“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红线”意识深深根植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心中。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关注安全生产工作。

  持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上新台阶。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和培训,重点抓好各区县、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学深吃透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观念,着力提升本市依法治安水平。要通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设置宣传栏(屏)、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着力推进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沪委办发〔2014〕39号)相关规定,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等文件,按照“四级五覆盖”的要求,坚持“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分工监管和齐抓共管”的原则,推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上海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党委部门、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城市·不能忘记”主题板块(6月中旬)

  组织举办“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认真策划方案,丰富活动载体,强化组织协调,举办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普及“三不伤害”的安全文化理念,面向企业、社会公众普及安全常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本市各安全社区和“市民安全体验馆”要充分利用安全社区基层、一线的优势,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继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组织播放2015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召开事故案例分析座谈会,安排事故责任人现场说法等多种方式,分析事故原因,开展反思讨论,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充分吸取“12·31”外滩踩踏事件的教训,重点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以演练,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高层建筑等行业及领域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的现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应急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三)“城市·美丽家园”主题板块(6月下旬)

  开展富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2015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普及行业领域安全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安康杯”竞赛、“平安校园”“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农民工安全培训、“小手牵大手、安全带回家”和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主题演讲、征文、摄影比赛、书画创作等活动,组织和调度广大从业人员、广大市民参加安全文化活动,以形象生动的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意识。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把安全社区创建和安全文化传播普及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安全体验馆”,举办安全体验馆“市民开放日”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重视安全生产社会面的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电视、移动电视、楼宇广告屏等媒体及载体,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警句格言、安全生产知识等,要善于利用微博、微信、多媒体终端机等新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

  (二)聚焦基层,切实注重实效。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彻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要充分发挥基层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一线转移,切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和水平。各区县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予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注重沟通,营造宣传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制定“安全生产月”方案,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舆论引领和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扩大宣传声势,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各区县、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请于5月22日和7月15日前分别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相关视频、照片及文字资料请及时报送。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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