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水务〔2015〕483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中心城区建交委,城投(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通知》(办安监〔2015〕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5〕16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今年6月在本市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一系列部署,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弘扬安全文化,为水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区县、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主要活动内容

  今年本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活动。各单位要以辅导报告、专题讲座、学习研讨、谈心对话等方式,深入组织学习宣****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撰写学习体会,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推动安全发展的能力。各单位于6月10前报送至少一篇学习体会至市水务局安委办。

  (二)持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单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设置宣传栏、利用新媒体等形式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学深吃透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观念,着力提升水务依法治安水平。

  (三)要着力推进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的落实。深入宣传贯彻《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水利部安监司主办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状评比活动(见附件1),于7月1日前将参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PDF版)以及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以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市水务局安委办。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水利部和市水务局安委会提供的警示宣传教育素材,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五)组织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以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提高水务系统广大职工安全意识,促进水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见附件2)。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供排水、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水务行业“安康杯”竞赛、消防讲座培训的活动,切实普及行业领域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意识。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汛期水务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深入开展水务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检查,深化水务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水务行业安全稳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动员部署,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形式创新,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予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聚焦基层,营造安全氛围。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和检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单位主体作用,广泛动员水务基层一线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单位将活动方案于6月5日前,书面总结材料和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7月2日前报送市水务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52398272;传真:52398276)。

  附件:1.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状评比方案

  2.2015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3.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

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状评比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经研究决定,今年5-8月在全国水利系统举办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状评比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比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主办,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办。评比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负责收集、评选责任状,颁发证书奖牌等工作。

  二、评比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评比对象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勘测设计、水文监测和农村水电等6类单位。

  四、评选办法

  评比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民生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状参赛作品主要包括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系列)样本和责任状实施落实方法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评比具体要求:

  1.内容全面。责任状(系列)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明确了本单位各部门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边、死角,层次清晰,职责明确,内容完整,并实时根据最新国家政策和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紧跟时代步伐。

  2.实事求是。责任状应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完成;责任状的内容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落实到位。应具备或创造全面实施和落实责任状目标的条件,有落实责任状内容的措施和方法。

  4、特色亮点。责任状有独特的创新和亮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有很好的作用并达到一定的效果。

  责任状语言准确,文本规范,严禁抄袭或模仿,避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

  五、奖励办法

  评比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奖励数量和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6个(各类别1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2.二等奖12个(各类别2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3.三等奖12个(各类别3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4.优秀组织单位10个(流域机构2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8个),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其他事项

  1.各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好本辖区内相关单位参加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状评比活动,于2015年7月5日前,将参赛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PDF版)以及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以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邮箱。

  2.评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评选。获奖单位的责任状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中国水利报上进行展示,以达到鼓励先进、交流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促进水利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七、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联系人:许汉平、张海龙

  联系电话:010-63204884、3604

  电子邮箱:slqx@mwr.gov.cn

附件2

2015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2015年5-8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联合主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协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水利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危险源与隐患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本质安全管理、安全评价、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等。

  三、竞赛对象

  水利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准备阶段

  5月,竞赛组委会将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资料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发布,供各单位组织学习。

  2.竞赛阶段

  6月15日-7月15日,参赛人员可以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参与竞赛。参赛单位名称已由竞赛系统全部内置,参赛人员注册时只需选择即可。如本单位名称没有出现在系统内置名单中,请及时与竞赛客服小组联系。各参赛单位要如实填报单位相关资料,便于竞赛组委会统计。竞赛实时显示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及排名。

  3.奖励阶段

  8-9月,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对组织奖颁发奖牌。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公布。

  五、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随机出题、网上答题、自动评分、自动排名、自主竞赛的形式。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竞赛组委会发布的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学习资料。竞赛试卷共50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两种题型,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各模块按一定比例随机生成,答题时间为30分钟。参赛者登录后点击“开始答题”按钮,进入答题页面后电脑将自动开始计时。如30分钟未答完,系统将自动强行交卷。在竞赛日期内,参赛者均可答题,答题次数不限。个人当日答题最高分计为每日成绩,以个人每日成绩从高到低累计20天进行个人排名;根据单位参与竞赛人员的有效答题天数得分和单位参与竞赛人员的有效答题得分进行单位竞赛奖排名;根据竞赛总分和单位参赛率进行单位组织奖排名。具体规则见“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竞赛开设手机答题功能,参赛者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软件参与答题。具体规则见“水利安全监督网”和“中国水利安全网”。

  六、奖励办法

  竞赛奖励包括个人奖和单位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人奖20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4.鼓励奖120名,颁发获奖证书。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最终自动排名产生。各流域机构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去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者外,顺排前三的个人将获得鼓励奖。

  参加答题的水利系统职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可按16学时登记培训时间。

  (二)单位奖65名。奖励分为单位竞赛奖和组织奖。

  1.单位竞赛奖50名,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竞赛总分最终自动排名产生。

  2.组织奖15名。组织奖根据流域和各省参赛总分和下属单位参赛率综合评比选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联系人:黄波

  联系电话:18971673667

  电子邮箱:bossienweb@126.com

附件3

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安全生产宣传    演讲(场)      征文(篇)      知识竞赛(场)      安全咨询(次)      安全展览(场)      歌咏比赛(次)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班(次/人)      论坛(次)      知识讲座(期/人)      警示教育(期/人)      送知识进企业(期/人)      应急救援演练    (次/人)      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次)      排查出隐患数(处)      隐患整改率(%)      其他特色宣传教育活动   

  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统计时间为“安全生产月”期间,范围为各单位统计报送本单位、

  本行业内开展活动情况。

  2、其他特色活动请填写名称、举办次数、参加人数。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