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关于2015年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财税支持政策的若干问题研究;

  2.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本市市与区县事权划分的若干问题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的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4.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我国和上海实际、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2015年5月22日至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题社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zzx.sh.gov.cn)、“上海财政”网站(www.czj.sh.gov.cn)查阅和下载。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拾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五、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5年6月中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5年6月20日前后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财政”网站(www.czj.sh.gov.cn)公布中标结果。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课题委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5年11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至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上海市财政局综合经济研究室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2107室(上海市财政局综合经济研究室,邮编:200030)

  联系人:吴潇

  联系电话:(021)54679568-21072

  传真:54906057

  电子信箱:czjkt2011@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1日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社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财税支持政策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又进一步提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双引擎”之一。仅在2014年,国家就出台了十多个有关促进创业创新的政策文件(其中包含了不少财税政策内容)。在此背景下,进一步优化完善并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大力支持创业创新,促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对于上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实现“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全面梳理近年来国家和本市支持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财税政策情况;

  2.研究分析当前本市在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财税政策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困难及成因;

  3.针对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研究提出本市如何进一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财税支持政策思路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5年9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5年11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2万字以内)和摘要(1500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

  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本市市与区县事权划分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为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在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基础上,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明确,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本市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市与区县的事权划分尚未进行过系统的梳理和完善,存在诸多事权划分不够清晰、部分事权划分不合理、一些事权执行不规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亟需按照深化推进新一轮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作与时俱进的调整、优化和完善。

  本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对本市市与区县事权划分的演变历史及现状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和评估;

  2.研究分析当前本市市与区县事权划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困难及成因;

  3.结合上海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研究提出深化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大背景下,进一步完善本市市与区县事权划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与实现路径。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15年9月底,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或专题报告,进行中期成果评估。

  2.2015年11月底,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2万字以内)和摘要(1500字)。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