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汛部〔2015〕6号
关于举办2015年基层防汛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上海市防汛条例》,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基层防汛干部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总体工作部署,拟于2015年汛前举办基层防汛干部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区、县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5月27日,共2天。地点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虹漕南路200号)。
三、培训内容
上海防汛的形势与任务、新修订《上海市防汛条例》、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新制定的红色预警发布规则以及灾害天气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流程等。
四、培训组织和形式
此次培训班由市防汛指挥部举办,市委党校培训处承办,主要采取封闭式集中培训。
五、报名方式
请各区县防汛指挥部汇总参训干部名单后于5月20日前报市防汛办。联系人:戴骏辉,联系电话:52398272,传真:52398276,电子邮箱:sfxzhb@shanghaiwater.gov.cn。
六、有关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培训对象脱产参加学习。要根据分配名额,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优先考虑新调整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附件:1.本市基层防汛干部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报名表样本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2015年5月14日
附件1
本市基层防汛干部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防汛系统专业干部专题培训班 1 浦东新区 6 2 黄浦区 2 3 徐汇区 3 4 静安区 2 5 长宁区 3 6 虹口区 2 7 闸北区 2 8 普陀区 3 9 杨浦区 3 10 闵行区 4 11 松江区 4 12 奉贤区 4 13 金山区 4 14 青浦区 4 15 嘉定区 4 16 宝山区 4 17 崇明县 6 合计 60备注:上述培训对象主要为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
附件2
参训人员报名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