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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办关于填报基层防汛机构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汛办〔2015〕38号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填报基层防汛机构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汛期将至,为深入贯彻新修订《上海市防汛条例》,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请各单位按附件要求填报你区(县)基层防汛机构防汛责任人的工作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于5月28日前报送我办。今后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区基层防汛机构防汛责任人名单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

附件

2015年区基层防汛机构防汛责任人名单

单位 防汛责任人 行政职务 防汛机构职务 电话 手机 镇(街道、工业区)           汛期值班电话:         汛期值班传真: 地址:        邮编:

  填表说明:防汛责任人应为街道(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联系人:戴骏辉

  联系电话:52398272传真:52398276

  联系地址:江苏路389号4层邮编:2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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