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企[2015]37号
各区县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企〔2008〕30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