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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等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市级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市级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5〕15号)和我委《关于开展中医医院以“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3〕6号),为进一步巩固本市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成果,推动二级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提高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将从2015年7月至12月底开展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指导思想

  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是中医医院评审周期内加强医院监督和评价的重要手段。检查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提高效率、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以中医诊疗水平、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持续改进情况为核心,以医院自查和市级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各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评估对象

  检查评估对象为全市14家二级中医医院,其中包含12家中医医院和2家中西医结合医院。

  评估内容

  按照《二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附件1和附件2,请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下载:www.wsjsw.gov.cn),对本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后的相关指标、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评估考核。

  评估组织方式

  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部署和协调管理,委托上海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具体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抽查。

  评估工作具体安排

  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从2015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计划部署阶段(2015年7月底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筹备、部署本市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检查评估准备阶段(2015年9月底前)

  1.医院自查。各二级中医医院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在前期依照“二级中医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方案实施细则(2013年版)”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本次检查评估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再次梳理,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2015年9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总结材料和检查评估自查表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2.专题培训。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根据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对检查评估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要求进行专题培训。

  3.重点指标调研。根据2014年度上海市中医医院综合评价工作相关结果、2015年上半年度市级中医质控考核情况及各医院自查情况,评价中心于2015年9月底前对14家二级中医医院中存在问题和重点指标进行调研,给予指导。

  (三)市级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

  根据《工作方案》和专家手册,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14家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专家甄选和培训。原则上选用入选上海市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并参加过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成员,并严格执行同一集团内专家回避原则。检查评估前,对专家进行评估方法和相关流程的培训,确保评审专家培训率100%。

  2.检查评估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底前完成10家二级中医医院检查评估;

  (2)2015年12月中旬前完成2家二乙升二甲中医医院和2家中西医结合医院检查评估。

  落实整改和建立机制

  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将在组织开展评估检查过程中,适时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各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并责令整改;做好共性问题的梳理,组织专家开展研讨,提出改进方案。

  同时,结合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工作,对各级中医医院的中医内涵核心指标进行动态监控、信息公开,促进各中医医疗机构自觉完善相关要求,提升内涵质量。

  其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

  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下一周期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检查评估分数将按照35%比例计入下一周期中医医院评审得分。各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完善制度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重在内涵

  各中医医院要积极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评审指导思想,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不消极对待、不弄虚作假。

  (三)遵守纪律,廉洁高效

  在检查评估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确保检查评估工作不走过场,切实促进医院管理和服务得到提升。

  联系人:管红叶、苏锦英

  联系电话:23117926、23117923

  传真:83090509

  电子邮箱:shszyyfzbgs@163.com

  附件:1.二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

  2.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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