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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关于本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15年第1号(总第1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2011年至2013年本市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1年至2013年,本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共征收40.21亿元,共统筹使用37.23亿元,主要用于学术理论及社会科学扶持、精神文明创建及社会宣传、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文艺院团发展扶持、具有品牌影响的重大文化活动扶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公益性文化事业扶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投入,在发展本市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扩大国际文化传播与交流、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相关管理单位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文化事业建设费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够合理。一是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编入了应由公共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共计1149.36万元。二是东方社区信息苑部分设备未及时更新。由于市、区文化建设协调及相关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未及时安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部分设备未能及时更新。“十二五”期间需进行设备更新的信息苑有201家,截止2013年底,仅完成27家,尚有174家需进行设备更新。

  (二)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文化事业建设费资助项目申报单位上报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如:2011年至2013年,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评审的资助项目中有148个文化活动类项目上报预算共计2.37亿元(涉及补贴资金共计5315万元),实际项目支出共计1.27亿元。二是部分项目未按申报的计划时间完成,造成部分资助资金沉淀。截至2013年底,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评审的资助项目有74个未按计划完成,预算金额共计1.53亿元,实际支出仅为申报预算的37.60%,涉及资助资金2618.25万元。三是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管理的941个资助项目中,有213个项目受资助者未按规定对资助项目进行专户核算;有163个创作类项目未提交成果报告书或进行审计。四是对48家文化建设费使用单位中的4家抽查发现,2013年底结存在4家单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结余共计7373万元,未得到统筹安排使用。

  (三)部分文化事业建设费补贴的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文化广场等3个已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由于建设内容超批准范围、提高装修标准、边设计边施工等原因,总投资超批准概算3.34亿元,增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补贴支出1.68亿元。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市委宣传部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一步完善文化事业建设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准确性,优化专项资金扶持机制,进一步繁荣本市文化市场。

  (二)建议市委宣传部加强对相关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评估、监督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规范结余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建议市委宣传部督促相关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单位进一步加强文化事业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相关建设程序,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时完成审计整改。

  (一)对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编入了应由公共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问题,市委宣传部会同市财政局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要求在今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不再安排部门和单位人员支出、正常办公支出等支出内容。

  (二)对东方社区信息苑部分设备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在2014年启动了72家社区信息苑的设备更新工作,有关设备更新经费已列入今年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

  (三)对部分文化事业建设费资助项目申报单位上报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的问题,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已制定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准确性。对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召开了项目监管情况通报会,分析问题和漏洞,研究改进措施。

  (四)对沉淀在部分使用单位的结余资金,市委宣传部将会同财政局,今后在相关单位申请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时,优先安排统筹使用结余资金。

  (五)对部分文化事业建设费补贴的建设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已按有关程序办理了调整概算手续,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概算编制、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上海市审计局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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