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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更名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和《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合[2014]23号)有关要求,2015年度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更名申报工作于4月3日起全面启动,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申报的企业先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注册登记,然后在网上填报相应的材料。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事指南等信息均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公布。

  业务咨询电话:

  夏洁:53080900-303

  吴蓓蕾:53080900-306

  方皓:53080900-13323119274

  顾维民:53080900-30553082529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64680066

  特此通知。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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