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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印发《2015年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单项协会:

  现将《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

  上海市体育局

  2015年3月6日

附件

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

  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工作部署,为推动本市各重点项目发展,积极推进各区县项目布局工作,促进本市优秀后备人才脱颖而出,特举办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

  一、竞赛日期

  以区县为参赛单位的比赛:2015年3月—10月;

  以学校为参赛单位的比赛:2015年3月—8月。

  二、竞赛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水上(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委托监管单位: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三)承办单位:市有关运动项目中心、市有关单项体育协会、有关区(县)体育局、社会体育机构等。

  四、参赛单位

  本市各区(县)、基层学校。

  五、参赛组别

  各项目年龄分组按各站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对象必须是2015年在本市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篮球、排球项目基层组及****项目的运动员除外),有关注册规定按照《上海市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沪体竞〔2007〕788号)执行。足球项目按上海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参赛卡》参加比赛。其中篮球、排球的基层组运动员直接凭电子学籍卡参赛,****项目运动员须在市****中心办理登记后凭电子学籍卡参赛。

  (三)已入选本市优秀运动队、解放军运动队及参加职业俱乐部比赛的职业运动员均不得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成绩合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

  七、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赛;在同一项目,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赛;按年龄或年级划分组别的项目,运动员不得跨越组别参赛。

  (二)篮球、排球、足球参赛运动员(队)必须固定,经确认的第一站报名运动队,即为年度参赛运动队;系列赛第一站报名表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三)篮球、排球各分站赛每个年龄组别可根据情况设混合组和基层组,混合组要求以区县为单位组队参赛,基层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代表团可在混合组报2个队,基层组报名队数不限。

  (四)凡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为该校在籍学生。

  (五)非本市户籍运动员的报名人数和上场人数按有关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六)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各项目第一站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费标准为每人30元,由相关承办单位收取。

  (八)为防止弄虚作假、停赛罢赛、打架斗殴、无故弃权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的情况发生,各项目可根据本项目特点对参赛运动队或运动员收取参赛保证金,但须在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参赛保证金收取、扣罚和退回办法。

  (九)关于弃权的规定

  运动员(队)在报名后,因病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假单(因事不能参赛的,则出具书面说明),经区、县体育局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因参加全国比赛、集训等事宜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项目中心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故弃权。

  在十项系列赛各站比赛中,每出现一例无故弃权的,将在总决赛区县代表团团体总分中,单项扣除2分,篮、排、足等集体球类项目扣除10分。(按各站比赛累计,个人项目同时按弃权小项累计。)

  (十)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等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非沪籍运动员进行骨龄测试,各项目骨龄测试办法、名单、结果须提前报系列赛竞委会备案。

  (十一)凡涉及年度可达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发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在该赛事竞赛规程中明确写明可达等级的组别、小项等规定。

  (十二)参赛报名:各项目均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竞赛网进行网上报名。各参赛队按操作要求打印报名表后,加盖代表团公章,报送各单项竞委会;篮球、排球的基层组比赛,单项竞委会可自行安排参赛报名工作。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设置原则

  1.“基础性”原则。各项目在比赛中应体现基本素质、基本技术,为今后发展打好基础。

  2.“综合性”原则。各项目在比赛中应适当设置一些体现青少年运动员全面素质或综合技能的竞赛项目,进一步引导本市各训练单位树立全面发展、综合培养的训练理念。

  3.“兴趣性”原则。各项目小年龄组别要适当设置一些兴趣性项目,进一步吸引更多青少年运动员参与到比赛中。

  (二)各分站赛及总决赛设置规定

  第一阶段比赛:根据各项目特点,结合本项目年度二线测试赛,竞赛设置侧重于打基础和全面发展。

  第二阶段比赛:结合各项目本年度青少年常规赛事,竞赛设置侧重于激发小年龄运动员兴趣,展示青少年运动员综合能力和专项水平。

  第三阶段比赛:是各项目的总决赛,侧重于发掘和选拔人才。

  (三)总决赛参赛办法

  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积分选拔或名次选拔等办法,录取一定名额的运动员(队)参加决赛。

  (四)各项目总决赛可根据积分排名、预选赛或分站赛成绩,设定种子并进行竞赛编排。

  (五)集体或团体项目报名少于2个参赛单位3个队、个人单项报名少于2个参赛单位3人(对),均不安排比赛。

  (六)各项目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年度本项目二线测试赛的比赛,则按相关项目二线测试标准执行。具体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计牌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前三名均按1金、1银、1铜计牌。

  (二)篮球、排球分别按各代表队年度积分进行排名,积分高者名次列前;足球按决赛成绩排列名次。篮球、排球、足球男女各组别有12队以上(含12队)参赛的,录取前12名,各名次依次按52、44、40、36、32、28、24、20、16、12、8、4计分;3至11个队参赛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各名次依次按39、33、30、27、24、21、18、15、12、9、6计分。

  (三)其他项目按总决赛实际比赛成绩进行排名,有9名以上(含9名)运动员(队)参赛的,录取前8名;不足9名,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名次。奥运项目前八名依次按11、9、8、7、6、5、4、3计分。

  (四)关于协议计牌计分办法

  经市体育局批准认可的区县办二线或学校办二线运动员:

  1.如原输送单位与二线办训单位已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比赛计牌计分为双方各计一半或者全部计入一方的,办理年度注册时应将协议和汇总表上报系列赛组委会,总决赛计牌计分可按协议执行。

  2.如原输送单位与二线办训单位未签订协议,运动员应代表注册单位参赛,获得成绩全部计入代表单位。

  十、奖励办法

  (一)奖项评选

  组委会根据《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详见第9页),对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表彰。

  1.组委会根据《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分别评选出年度最佳运动员(队)、最佳教练员。

  2.组委会根据各代表团报项情况及组队参赛规模,评选优秀组队奖。

  3.各单项竞委会公布各代表队单项奖牌榜、总分榜。

  4.各单项设立最快进步奖,具体办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各单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分站赛和总决赛设定相应标准的物质奖励。

  (三)每个项目总决赛的奖励工作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代表团应在赛前1周,以书面形式附证明材料提交十项系列赛组委会裁决,逾期不再受理。

  (二)凡在比赛中有异议需申诉的,可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提交有关单项竞委会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打架斗殴、使用违禁药物以及无故弃权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附

  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

  各奖项评选办法

  为充分发挥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的竞赛杠杆作用,推动本市有关重点项目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进各区县项目布局工作,促进本市优秀后备人才和优秀教练员脱颖而出,根据《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有关精神,特制定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十项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年度最佳运动员(队)、最佳教练员

  (一)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参赛运动员、运动队、教练员。

  (二)评选条件

  1.运动员(队):

  (1)遵守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能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无竞赛纠纷事件和违纪行为发生。如本项目任一运动员(队)在年度比赛中出现****赛纪问题,则该项目所有运动员(队)都无资格参加最佳运动员(队)评选。

  (2)文化成绩合格:

  a.本市参加十项系列赛的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三年级注册运动员,以今年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测试成绩为准。

  b.其他运动员以上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并需在申报材料中附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

  (3)比赛成绩突出。依据今年十项系列赛年度总决赛名次或年度单项总积分,有一项排名第一名的运动员(队)可获得提名。田径、游泳、水上各小项,与往年项目成绩相比,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可以作为提名依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可以单打成绩为主要依据,无积分排名的项目,以总决赛成绩为依据。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在实际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运动员,以及具有身高优势(男运动员超过2米、女运动员超过1.9米)且具备较大发展潜力的运动员,可获得提名。棋类项目以决赛个人项目成绩为主要依据。

  (4)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评选最佳运动队;其他所有项目均评选最佳运动员。

  2.教练员:

  (1)有较强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所带队伍比赛成绩突出,作风正派,无竞赛纠纷事件发生,能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如本项目任一教练员在年度比赛中出现****赛纪问题,则该项目所有教练员都无资格参加最佳教练员评选。

  (2)各项目以教练员所带训运动员在总决赛获得成绩为依据,金牌数多者优先,金牌数相等则银牌数多者优先,银牌数相等则铜牌多者优先,再相等则总分多者优先。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被提名“最佳运动队”的带队教练员优先。

  (三)评选名额

  各项目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评选名额详见附表1。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各区县体育局根据本区县运动员(队)、教练员在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上所获得的成绩填写《申报表》(见附表2、3、4),于9月30日前报相关项目协会。

  2.提名

  由各相关项目协会组织本项目教练员委员会、裁判员代表,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提名、盖章后,并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表》送交市青训中心。联系人:谭瑛,电话:50201811,传真:50478620;联系地址:泳耀路300号10楼,邮编:200126。

  3.审核公示

  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竞委会对提名名单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

  4.公布表彰

  对最佳运动员(队)、最佳教练员名单进行公布,并于本年度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奖励方法

  采取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对各获奖人员进行奖励。

  二、优秀组队奖

  (一)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2015年上海市十项体育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年度比赛。

  2.加强运动员(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树立良好****,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讲风格、顾大局,不出现服用违禁药物、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3.参加系列赛的全部项目比赛(嘉定、青浦、奉贤、松江、崇明、金山至少参加8个大项比赛),且每个项目参加运动员人数不少于3人。

  (二)评选办法

  1.统计参赛人次分:每个大项(水上、****均按1个大项进行统计)按参赛人次数进行排序,人次数多者列前;人次数相等中则名次并列,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再按10个大项得分相加后排序,分数低者列前,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该分为代表团最终参赛人次分。

  2.统计参赛项目分:每个代表团基数分为0分,10个大项中,每缺报1个大项加1分(每个大项参赛不足10人次的,按缺报统计)。

  3.排名办法:将每个代表团参赛人次分与参赛项目分相加,低者列前。

  (三)评选程序

  由组委会负责成立评选小组,根据统计结果,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提名推荐,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四)评选名额

  10名。按排名办法,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闵行、宝山等11个中心城区择优选取7名,嘉定、青浦、奉贤、松江、崇明、金山等6个郊区县择优选取3名。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组队奖的区县代表团授予奖杯或奖牌。

  三、最快进步奖

  (一)评选办法

  各单项设立最快进步奖,具体办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奖励办法

  对评为“最快进步奖”的单项区县代表队,将授予荣誉奖杯。

  附表:1.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各项目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名额分配表

  2.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最佳运动员申报表

  3.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最佳运动队申报表

  4.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最佳教练员申报表

附表1

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各项目最佳运动员(队)、教练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项目 最佳运动队 最佳运动员 最佳教练员 1 篮球 2队(男女各1个队) 20名 5名 2 排球 2队(男女各1个队) 20名 5名 3 足球 2队(男女各1个队) 20名 5名 4 乒乓球 — 20名 4名 5 羽毛球 — 15名 4名 6 网球 — 15名 4名 7 田径 — 30名 7名 8 游泳 — 30名 7名 9 水上 — 20名 6名 10 **** — 10名 3名 合计 6队 200名 50名

 

附表2

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最佳运动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项目

 

出生年月

 

参赛组别

 

在训单位

 

身高

 

体重

 

上衣尺寸

 

裤子尺寸

 

鞋码

 

 

 

 

总决赛成绩

 

1.单项名次,年度单项积分、积分排名:

 

 

 

2.田径、游泳、水上等项目与往年最好成绩相比成绩突出(列出今年比赛具体成绩,该项目2013、2014年总决赛最好成绩):

 

区县

体育局

意见

 

 

                                        年   月   日

 (区县体育局盖章)                                                           

协会

意见

 

 

年   月   日

(协会盖章)

大会

竞委会

审核

 

 

年   月   日

(大会竞委会盖章)

 

附表3

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最佳运动队申报表

 


运动队

名称

 

参赛

项目

 

在训

单位

 

参赛

组别

 

总决赛

参赛人员

名单

(每位运动员后标注上衣尺寸/裤子尺寸/鞋码)

 

 

 

 

 

 

各分站赛、总决赛成绩

 

 

 

 

 

 

 

区县

体育局

意见

 

 

年   月   日

(区县体育局盖章)

协会

意见

 

 

年   月   日

(协会盖章)

大会

竞委会

审核

 

 

年   月   日

 (大会竞委会盖章)

 

附表4

2015年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最佳教练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带训项目

 

工作单位

 

身高

 

体重

 

上衣尺寸

 

裤子尺寸

 

鞋码

 

 

 

总决赛

主要

成绩

获奖牌数和总分数

金牌

银牌

铜牌

总分

 

 

 

 

成绩

小项

名次

成绩

小项

名次

成绩

 

 

 

 

 

 

 

 

 

 

 

 

 

 

 

 

 

 

 

 

 

 

 

 

 

 

 

 

 

 

 

 

 

 

 

 

区县

体育局

意见

 

 

年   月   日

(区县体育局盖章)

协会

意见

 

 

年   月   日

(协会盖章)

大会

竞委会

审核

 

 

年   月   日

 (大会竞委会盖章)

 

  上海市体育局办公室2015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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