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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市奉贤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奉贤区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奉贤”(www.fengxian.gov.cn或fxq.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奉贤区政府办公室电话:67184754。

  一、概述

  2014年,奉贤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规定》,认真对照《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以政府信息透明化、公开内容深入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渠道多样化、对外服务人性化为工作理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争创透明政府

  1、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本区成立由区府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新闻办、区信息委、区档案局、区保密局等部门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年内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强调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指导与推进,督促开展重点内容公开、宣传工作、培训教育等,力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本区着重发挥“上海奉贤”门户网站、区委区府各部门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的作用,定期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受理渠道,强化信息工作的宣传与发布;通过利用第三方应用软件作为本区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联系的平台,透明政府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需求。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满足公众需求

  1、财政经费预算有序公开。本区各政府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信息,其中涉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情况等。经统计核实,2014年49家区级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8个镇公开了部门预算。55家区级部门公开了2013决算情况。48家区级部门和8个镇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

  2、行政审批有序公开。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加强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区食药监局有针对性地突出行政审批、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执法、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的公开透明度;对事关行政审批等事项除涉密内容外,都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仔细审核,严格把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并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3、不断推进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开。及时在“上海奉贤”门户网站的“实事项目”中向公众公开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开了就业扶持、食品安全、交通保畅、路桥建设、旧区改造、环境保护、社区管理、为老服务、扶弱助残、健康促进等十个方面实事工程的完成情况。

  (三)坚持实行审查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安全

  1、保密审查机制。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有序推进,本区通过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同时最大限度为公众提供所需的政府信息。例如区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并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形成由工作人员把关、科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签字确认等一系列程序。

  2、责任追究机制。本区坚持政府信息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对于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应当限时公开;对于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的坚决查处纠正;对于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区公文类信息备案总数为3271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数2160件,主动公开率66.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加大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与补偿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行“阳光征收”,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范围内公布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贴、安置房屋等信息,向各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公布其房屋评估报告、补偿情况等内容。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4年,在环境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已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受理公示185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受理公示82项。加强对于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超量排污以及无证排污的情况进行处罚,稳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4年,本区将群众关注、与民生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平台、政府公报、政府公告栏、奉贤报、便民手册、档案馆和图书馆、第三方应用软件等渠道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市民公开。

  1、网站平台。政府网站平台是政府和行政机关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上海奉贤”门户网站是本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载体,本年度,“上海奉贤”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累计达8159663次。其次,政府相关行政机关设立各自的网页站点,及时发布各单位政府信息,以便公众查询。

  2、信息公开现场查阅点。除了利用网站平台,本区设立多个信息公开现场查阅点,包括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公告栏等,另设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均分布于各镇、开发区、社区之中,充分发挥受理中心功能,为群众查阅、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3、政府公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登政府相关政策、通知等,下发至各镇、开发区、管委会、新华书店、有证书报亭等公共查询点,供社会公众免费取阅。2014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共计印发4期,总印数超过2万份。

  4、网络媒体。网络媒体作为与公众联系最普遍的媒介,本区政府通过创建微信、微博等第三方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公众传达信息。据统计,2014年,“奉贤发布”微博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321条,“今日奉贤”微信发布信息68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会等8次,组织记者集体采访1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本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71件,其中当面申请36件,传真申请11件,电子邮件申请18件,网上申请49件,信函申请257件。申请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建设规划、土地规划批复、征地补偿方案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37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53件。在已经答复的35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的251件,占总数的71.1%,主要涉及政策规定、土地规划批复、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污染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信息不存在”的39件,占总数的11%;“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41件,占总数的11.6%;“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8件,占总数的2.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1件,占总数的3.1%;不予公开3件,占总数的0.8%。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申请人多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网上申请等方式申请,为减少申请人的缴费不便情形,未收取费用。另外还有部分是在受理点当场查阅,也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4年本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38件,行政复议被纠错数为0;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诉讼被纠错数为0;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14年共接受市民咨询68457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18999次,当面咨询接待8836次,网上咨询31749次。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159663次,其中按点击率多少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众事项--教育卫生、财政和公共资金使用--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财政和公共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招标失败公告、财政和公共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标公告、人事信息、捐赠援助、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预案编制、政府工作报告。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4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往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广度、深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尚需增强;三是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一项便民之举,但对于社会公众的普及和教育工作还需深化。

  (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环节,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非公开信息的保密;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

  2、深化主动公开工作,透明政府工作信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将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地公开。积极回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3、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程序;畅通社会公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做好解惑释疑工作,尽可能提高公开答复率并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问题研究,及时汇总分析,提高业务办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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