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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推进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教委财〔2015〕2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市教委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负责拟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编报绩效目标,负责绩效目标的形式性审核;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按规定及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教育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市财政局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加强资金管理,改进绩效管理工作。

  各预算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每年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及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市教委;配合市财政局和市教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且实施本单位绩效自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加强资金管理,落实整改措施改进绩效管理工作。

  (一)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的各环节、每项工作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管理强调各单位的预算支出责任和市教委的预算管理和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四)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各预算单位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绩效跟踪或绩效评价,涉及政府采购的有关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构成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绩效目标管理

  各预算单位在建立项目库和编制年度预算时,对项目支出进行梳理,选择重点项目、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个项目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重要项目等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各预算单位应当在分析项目目标对象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合理预测,制定项目实施后达到的目标,并明确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和其他资源需求。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预算编制的总体安排和绩效目标编制的具体要求、单位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

  2.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若确需调整,由各预算单位向市教委、市财政局提出绩效目标变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相应调整绩效目标并按规定调整预算。

  (二)绩效跟踪管理

  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各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各单位要强化跟踪结果应用,对于经各方确认的评价意见或建议,应抓紧落实相应整改的措施及时间表。对于偏差较大,项目明显偏离计划轨道的,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进入预算调整程序。

  (三)绩效评价管理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各预算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将实际取得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

  各预算单位应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具体执行部门,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项目执行部门应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方案,形成书面的整改报告。各预算单位对项目结果反馈的整改建议进行跟踪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落实,并核实项目实施单位的整改情况和结果。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理顺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人员配备,制定具体措施。

  (二)健全制度建设。各预算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预算单位要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四)完善考核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各预算单位应加大对该实施部门或同类项目的支持力度等激励措施;对因管理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各预算单位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调整预算。市教委将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相结合的机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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