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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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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基〔2015〕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委属学校:

  现将《201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1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201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2015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公平、科学、质量”的发展主题,坚持战略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深层次的关键和瓶颈问题,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顶层设计,落实教育综合改革任务

  1.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对区县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和推进,加大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力度。

  2.编制基础教育“十三五”规划。加强对基础教育“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编制本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对涉及基础教育的基本建设、信息化、人才队伍、学校德育等各领域专项规划的研究和落实。

  二、坚持立德树人,提升中小学生德育实效

  3.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深化进教材、进课堂、进课外、进网络、进队伍建设和进评价体系等“六进”为抓手,推进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研究并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学校德育有机对接、有效转化的思路和举措。持续推进“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培育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项目。开展“劳模进校园”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4.推动大中小学德育内容和工作体系一体化建设。重点开展中小学课程德育一体化研究和试点,完善大中小学德育顶层内容体系教育序列。编制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落实德育目标的教学指导意见,制定教材调整及教学实施一体化建设方案。继续加强全国大中小学课程德育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课程德育研究发展中心和8个高校课程德育研究基地建设。

  5.加强德育专业队伍建设。研制《关于加强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骨干教师育德能力培育的基本规律和德育名师个性化孵化机制,启动第四批上海市德育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上海市班主任工作室联盟展示交流活动和班主任基本功竞赛、郊区县优秀班主任研修,促进全市班主任队伍均衡发展。

  6.建设校外育人共同体。完成《上海市校外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确定的重点任务。完善区县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校外教育场馆设置中小学校外活动部门,并配置相关教育专员。研制校外教育法制化建设基本构架,建设校外教育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试点探索学生社会实践的评价机制。加强品牌建设,形成一批市级示范性校外活动场所,建成50个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孵化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示范基地。开发校外教育落实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教育的优质资源指南,形成科目化的校外教育推荐“菜单”。研制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者培训大纲。

  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导素质教育有效落实

  7.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制定并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制。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健全民办中小学招生过程督查机制。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居住地登记入学。

  8.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颁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课程标准修改方案。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设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对学生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实践能力等方面发展情况进行写实记录,形成电子化档案,引导学校借助写实记录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和管理。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入学改革调查与研究。

  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提升高位均衡发展水平

  9.研制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与管理标准。探索建立全市基本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基本标准、设施设备配置基本标准、教师队伍配置基本标准、教师收入基本标准和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在实施标准的基础上,形成市级统一制定管理标准、区县落实保障办学基本标准的主体责任,市和区县投入相结合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推进各区县特别是郊区县落实基于常住人口的教育资源配置要求。编制和实施本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

  10.推广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指导区县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模式试点,实施成片统筹管理,通过办学目标的整体设计、学校管理的紧密融合、课程教学的相互衔接、师资安排的学段贯通等方式,实现学区和集团内课程、教师、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

  11.加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共享力度。实施新一轮“新优质学校”建设行动计划,推动区县建立“新优质学校”项目集群式发展机制。推进市区优质教育资源赴郊区新城、大型居住社区办分校,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等工作。

  12.实施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并实施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模式。优化本市学前教育课程,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研制0-3岁婴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编制0-3岁科学育儿课程体系和教材,建立规范化的早期教养指导网络体系,开展多部门实施的标准化早教指导服务。

  13.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研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办学标准。鼓励高中立足办学实际和学生发展需求,实现错位发展。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项目,采用项目孵化机制,引领部分高中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及其运作机制。继续推进部分高中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育探索。鼓励区县探索高中课程共享机制。鼓励高中开展学生生涯和学涯指导,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人生发展导师制度。

  14.实施第二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全面推行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探索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年龄阶段残疾儿童医教结合服务的有效方法。研制学前残疾儿童课程实施指南、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南以及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指导纲要和课程指南,开展基于残疾儿童综合评估的学校康复、保健服务研究。完善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开展特殊教育资源库建设,加强“上海特教之窗”网站建设。

  五、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15.修订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成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修订调整工作,以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为基础,完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学校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教学的指导,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和体验性,提高教学效能。

  16.探索教材编写新机制。广泛吸纳海内外优质教材编写资源,完善教材编写机制。研究建立基于具体标准的教材编制管理平台。推进数字教材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基础型课程教材数字化试点工作。

  17.全面推行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专项督导,在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全面推进小学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工作。开展小学低年级学科核心素养研究,制定小学低年级等第制评价的指导意见。修订小学生成长记录册,指导学校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要求。

  18.深入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完成2014年度“绿色指标”分析报告,指导区县和中小学校解读和应用评价结果,推动建立以校为本的教育质量综合分析和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测试。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建设。系统总结“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的项目经验,形成改革成果。研制区县教育质量综合评估标准。组织实施PISA测试。

  19.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加强学生动手实践和探究环节,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设有特色的人文和科技创新实验室,加强对创新实验室的过程管理,探索建立促进创新实验室持续发展的评价机制。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育装备指导意见。开展实验室绩效评估及实验员职初培训工作机制的试点。

  20.优化中小学专题教育整合实施。加大中小学专题教育课程开发,形成一批共享类课程。完善“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网站建设,探索学生网络自主学习方式。推进公共安全教育,以课程教学、专题活动、实践演练、日常活动为抓手,以开学第一周、放假前一周为重点时段,开展网上安全教育,建设2-3个公共安全实践体验基地。开展“上海市法制教育特色项目”创评,举办“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建设青少年区(县)本法制教材研发基地,征集上海市青少年优秀法制作品。

  21.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深度融合。建设市区(县)联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市、区(县)、校业务管理纵向对接。启动“教师备课支撑系统”建设。推进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现30%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在平台“晒课”。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基于课程标准的研训一体培训课程建设工作坊和高端教师微课程建设工作坊,完善培训课程共享平台。推进中小学数字化课程环境建设与学习方式转变,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创新素养培育的经验。

  22.推进基础教育国际化。实施“中小学非通用语种教育项目”,建立“上海市中小学国际理解和非通用语种教育研究和实践基地”。完成高中“中外融合”国际课程试点学校年检。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中小学的师生交流。

  六、拓展活动时空,丰富中小学生成长体验

  23.加强学生体育工作。推进“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大学专业化”体育教学改革。扶持校园“三大球”发展。试点建设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中心。探索建立校园意外运动伤害事故第三方处理机制。组织学生品牌体育赛事。

  24.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市级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培育中心。研制基础教育卫生保健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添置学校卫生保健基本设施设备,开展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卫生室达标建设。研制学校午餐的营养标准指导性意见。推进学生健康体检信息系统建设。

  25.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举办首届上海市中小学艺术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优化学生艺术团设点布局。建立健全学生合唱联盟与学生交响乐联盟。以小学舞蹈项目探究与实验为突破,开展美育课程改革试点探索。推进新一轮“上海市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示范学校”“上海市艺术教育名师工作室”等创建。开展“大师系列校园剧”活动。组织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

  26.加强科普和国防教育。建设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启动专业分院建设,支持高校青少年科学实践工作站发展。启动馆校结合项目,试点自然博物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普教育,研制“梦工厂”建设实施办法,启动青少年科学素养测评试点。举办学生军训30周年系列展示活动,开展“走近国境线”青少年国防教育系列活动,优化学生军训基地硬件设施、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

  七、加强师资建设,提升教育人才专业能级

  27.探索和实践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任用、管理、考核的制度和机制。开展特级校长认定工作,加强特级校长流动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完善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培养培训制度。

  28.推进教师资格和职务制度改革。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完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机制和制度,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效性研究。扩大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

  29.提升教师育人专业素养。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管理系统,引进优质社会培训机构,丰富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研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三五”培训体系。构建以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师训课程体系。顶层设计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体系,实施各类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做好教师教学国际调查项目(TALIS)总结分析工作。

  八、健全治理体系,推进基础教育科学管理

  30.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教育行政和学校重大决策跟踪、评估机制,研究推进教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旁听审理制度。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考核指标体系与工作机制,开展“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评,推进“上海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调研论证与年度实施工作,开展中小学法治风险防控与法律援助机制建设与试点。

  31.健全教育督导体制与机制。出台教育督导条例的配套政策。制定对区县政府的综合督政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职的公示公报工作。开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等专项督导。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暨体教结合督导试点。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上海地区监测。加强对市级督学和责任督学的规范化管理与专业培训。

  32.完善民办中小学扶持政策。筹备召开上海市第三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政策。探索制订实施非营利民办中小学试点实施办法。开展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服务试点。启动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校(项目)和民办优质幼儿园第二轮创建,引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过程和办学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

  33.做好内地民族班工作。贯彻《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完成上海内地中学民族班扩招任务。开展内地中学民族班管理、教学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与研讨,组织内地中学民族班管理干部及专职教师培训。开展内地中学民族班基建与设备专项经费审核评估,及时下拨专项经费,改善办班学校办学条件。

  34.加强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达到国家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研制中小学消防、校车、安保等安全检查标准,建立安全隐患学校自查、区县复查、市级抽查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校园及周边督导检查。启动市中小学安全监控中心建设,推动若干区县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完善学校安全防范中心建设。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研究,探索学生学校伤害事故保险理赔综合改革。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协调功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协同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35.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完善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的监管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区创建试点,积极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试点开展地方语言文化传承活动。举办“我爱中华诗词美”中学生诵读中华经典诗词活动,组织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上海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楹联书写展示”等汉字文化传承活动。

  36.做好基础教育其他工作。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修订上海市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探索教育内部审计与审计机关合作共建模式,构建多层级审计监督体系。完成新增60所学校少年宫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任务。促进工读教育内涵提升,探索专门学校管理制度,提升针对专门学校学生教育的研究水平。研制《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办法》《上海市电子学生证管理办法》,进行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系统的二期开发,拓展电子学生证的校内外应用。修订完善本市基础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推进上海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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