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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语委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语委〔2015〕1号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语委各委员单位,各区县、高等学校语委:

  现将《2015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今年的工作安排。

  附件:2015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附件

2015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15年,本市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及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上海地方语言资源,规范公共场所外文使用,全面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一、科学规划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一)规划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继续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实施意见,科学编制《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积极推进上海承担的国家语委“十二五”课题《基于大中衔接的大学语文课程建设研究》的研究工作,加强对市语委“十二五”科研《上海市公共领域语言使用状况调查监测与语言服务研究》等项目的过程监管;指导市教科院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做好语言文字政策和战略研究,服务政府的决策咨询。

  二、依法管理社会语言文字应用

  (一)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组织开展对复旦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等8所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二)依法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监测。指导、督促区县语委继续做好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三)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

  三、积极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一)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根据《上海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的要求,组织开展以“迎新春楹联文化传承”“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墨香书法展示”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项目;指导各学校加强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的社团活动,积极探索以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教育为基础的诵写讲教育方法。

  (二)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的基础上,举办“我爱中华诗词美”活动;做好推荐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上海地区参赛队伍组织工作;继续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

  四、加强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

  (一)开展《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组织编写《规定》释义和相关宣传材料;指导、督促各区县、行业系统组织开展《规定》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二)开展公共场所外文规范使用监督监测工作。组建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外国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督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建立公共场所外文规范使用监测员队伍,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三)完善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语委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探索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和规范有序的工作程序。

  五、科学保护上海语言资源

  (一)建设上海地方文化展示平台。依托“上海话有声数据库”,以科学性、趣味性、开放性为原则,建设网络展示平台和系统。

  (二)继续探讨社区开展上海话保护和传承的方法与途径。结合市民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推动中心城区各街镇设立市民学习和交流上海话的社区教育平台。

  (三)继续推进幼儿园开展上海话教育体验活动的试点。总结试点幼儿园的工作经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研究,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四)开展上海语言文化进校园活动。充分依托上海市文教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在浦东、徐汇两区的部分中小学校试点开展上海语言文化进校园活动;指导有关高校在播音主持、市场营销等专业开设有关上海话内容的语言能力提升课程。

  六、扎实做好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

  (一)加强测试管理工作。指导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进一步完善《测试质量监控系统》《测试员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系统》等新系统,提升测试工作管理水平。

  (二)指导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加强普通话教学指导,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的参测率和合格率;继续组织本市18所学校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学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继续推进相关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三)开展实用汉语能力测试。继续推进面向在沪外籍人士的“实用汉语能力测试”项目的培训测试工作,组织开展初、中、高等级的年度测试工作。

  七、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

  (一)加强对上海高校语文教育联盟的工作指导。指导上海高校语文教育联盟开展教学研讨和课题研究等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

  (二)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以开展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5周年、《上海市实施办法》颁布10周年活动为契机,指导各区县和行业系统大力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

  (三)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继续指导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

  (四)加强语言文字类媒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市语委门户网站“上海语言文字网”的建设与管理,完善信息更新与发布机制;发挥好“上海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网”,以及《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咬文嚼字》《雅言》《语言文字周报》《语言战略动态》等本市语言文字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努力扩大其社会影响。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建立快捷、高效的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完善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全市语言文字信息工作培训等活动;依托“上海语言文字网”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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