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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等关于公布上海市2014年度第四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国税所〔2014〕26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4年度第四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上海市2014年度第四批获得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东方希望公益基金会

  2上海光明眼科医学发展基金会

  3上海纽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5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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