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环保局关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名录(第1批)的公告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环保防〔2014〕528号

  为有序引导和规范本市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海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工作方案》(沪环保防〔2014〕34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列入我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名录单位(第1批)

序号 企业名称 贮存场所地址 回收方式 联系方式 1 申杰环境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黄浦区江滨路258号 中转暂存 徐斌13901722091 2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拱极东路10号 中转暂存 潘安13701922188 3 上海峻达物资有限公司 普陀区金昌路1995号-5 中转暂存 王琳13816774916

  注:中转暂存单位主要面向个人、销售商、服务行业产生的废物。收集单位主要面向工业企业生产及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物及中转暂存的集中回收。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15日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