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41号(总第1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固废中心)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固废中心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局批复市固废中心2013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028.6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70.9万元。另外,动用单位历年结余预算40.5万元。2013年,市固废中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926.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固废中心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固废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市固废中心发放给职工的固废和全勤补贴等共计139.69万元,未编入2013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在“差旅费”预算中列支非预算项目“职工疗休养费”4.43万元;有部分专项工作会议费支出的审批管理未执行内部制度规定,金额共计38.61万元。
(二)市固废中心负责对全市申请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拆解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截至审计时,市固废中心尚未明确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处理的操作程序。2013年,市固废中心对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等4家拆解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共39次,在反映拆解企业存在视频监控系统未全覆盖等问题的25份检查记录中,开具环保整改通知书2份,在检查记录中告知整改17份,其余6份未见相应处理。
此外,市固废中心未如实上报2013年度汽油消耗量及金额。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人员经费支出未编入预算、扩大个别预算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市固废中心应完整编制预算,执行中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对会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固废中心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监督检查处理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固废中心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上报能耗统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要求市固废中心如实填报单位能耗统计数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固废中心召开内部专题讨论会,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市固废中心已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人员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执行,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支出项目的,及时按规定报批;市固废中心自2014年起,严格按照《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会议费,严格会议审批与会议费报销手续;对上报能耗统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市固废中心已如实记录并填报单位2014年能耗统计数据。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在进一步整改中。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