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公司律师 >> 法律文书 >> 正文

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送材料内容与格式

编辑:公司法 来源:公司律师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送材料内容与格式  

附件一: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设立
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一、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页码和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规格)。
(二)封面
1、标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设立申报材料”字样;
2、拟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名称、申请人名称;
3、正式报送申报材料的日期;
4、公司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申报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字符大小为五号,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2-26、3-58或者1-4-1、13-1-2、14-2-21……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审核期间内容有修改的,除最初正式申报的原件留存证监会外,审核通过后,公司应当另行提交1份申报材料最终稿原件。

二、申报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承诺函
公司承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内容一致,文字简洁、内容清楚。
(二)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发行简要情况,如基金名称、类型、规模、发行对象与价格、费率、认购、申购及赎回安排,拟任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等;设立基金的可行性,如基金发行的目标规模、产品需求及目标客户分析;基金管理人签章。
(三)基金契约
应当清晰界定基金契约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清晰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投资人重大利益的事项,充分体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诚意。
(四)托管协议
应当清晰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招募说明书
应当清晰地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持有人服务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人决策的全部事项,以充分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方便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六)****协议
应当清晰界定基金销售代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等业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基金销售代理人未能履行相应义务时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七)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有关开放式基金发行申请的决议、对基金经理人选的审核意见等,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单独列明。
(八)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机构资格、基金广告以及基金发行文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附录
(一)基金产品方案
1、关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的说明材料;
2、关于基金目标客户的说明材料。根据基金的投资理念说明基金所面对的目标客户及其风险、收益偏好;
3、关于基金选股标准的说明材料。说明基金以什么原则、方法及评价指标来保证投资组合计划的贯彻和实施;
4、衡量基金操作水平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与拟发行基金的模拟效果分析或实证分析;
5、评估基金投资风险的工具及防范措施;
6、可行性分析材料。包括国际比较、市场需求、基金推出后对市场及个股影响的数据分析等。
(二)发行方案
1、说明拟设基金人员准备及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在拟设基金运作各环节中的分配情况,并就拟任基金经理及研究人员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2、说明拟设基金的投资、交易、清算等技术准备情况及开放式基金危机处理计划。
3、说明基金为投资人服务的措施,如有关材料送达方式、投资人投诉处理方式等。
4、募集方案及发行公告
(三)****机构资格条件说明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相关情况说明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