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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17〕160号),决定继续实施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20年至2022年,在本市遴选2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援派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云南省欠发达地区,培育发展20家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援机构),培养1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欠发达地区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20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沪滇社会工作服务协作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本市遴选20家援派机构,确定20个欠发达县的受援机构,建立援派机构和受援机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

  (二)帮扶方式。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由上海市民政局与云南省民政厅协作实施。援派机构和受援机构在两地民政部门的支持下,签订帮扶协议,开展结对帮扶。

  (三)帮扶任务。1.扶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培育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帮扶受援机构提升内部治理、专业服务、资源整合和组织发展能力。2.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受援机构相关人员提供专业督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和项目指导等服务,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双向互助成长。3.支持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重点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困难老年人和贫困农村空巢、失独、病残、失能老年人开展服务。4.支持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贫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制度,逐步提升受援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探索形成符合受援地区特点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

  (四)项目周期。2020年启动,至2022年结束。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组织动员。各区民政局应积极动员本区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报名参加“牵手计划”,并为各援派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二)加强经费保障。沪滇“牵手计划”是本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市民政局为计划实施提供经费支持,鼓励援派机构通过依法开展慈善募捐等方式,自主筹措资金。

  (三)做好服务保障。发挥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做好援派机构的动员和遴选工作;定期跟踪掌握“牵手计划”实施情况,加强对援派机构的关心指导;开展项目督导和评估,积极链接资源,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四)完善激励机制。对参与沪滇“牵手计划”实施且成效评估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创建中优先推荐,在全市社会工作或志愿服务先进评比中优先考虑;对参与沪滇“牵手计划”且表现优秀的个人,在遴选、推荐社会工作高级人才、领军人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做好宣传引导。以“上海民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海社工网、上海民政杂志等媒体为依托,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沪滇“牵手计划”的实施效果、社会影响及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同与支持。

  上海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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