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府规〔2019〕3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1年1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相关稿件

  •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