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本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8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立法重点
本市201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重点考虑保障改革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先进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议题递交方式
建议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立法议题:
1、将书面建议邮寄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人民大道200号706室,邮编200003)。
2、发送电子邮件至fzbzhc@shanghai.gov.cn。
3、将书面建议传真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传真:63559006)。
三、有关提示
1、建议人提出立法议题的,请说明建议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政府规章名称及背景理由,以及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如已有与立法议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请一并递交。
2、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在建议中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公告反馈有关采纳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