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17〕2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十一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验收评估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16〕25号),我委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本市立项并已基本建成的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进行了验收评估。根据市教育评估院意见,经我委研究,同意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船舶制造与修理开放实训中心”等3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为第十一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学校主管单位继续加大对开放实训中心的指导和管理,为提高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创造条件。希望通过验收的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根据市教育评估院专家组意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学校要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2009〕3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等级认定及补贴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2〕26号)要求,探索建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公共性、服务性、开放性”功能,充分满足学校教学和实训需要,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其全面开放和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开放实训中心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益,努力打造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体验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实训中心品牌,为促进上海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输送更多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附件: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十一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十一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开放实训中心名称 1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 船舶制造与修理开放实训中心 2 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开放实训中心 3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 智能工程技术开放实训中心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