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4〕75号),以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7—2020)认定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16〕90号)文件精神,经市体育局组织专家复评,本市共有20家单位(含上海体院竞校)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有疑义,请于2016年11月4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传真至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传真电话:50478627
联系人:张晓韵
上海市体育局
2016年10月26日
本市申报2017-2020年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名单公示 排名 单位 1 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2 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 3 虹口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4 徐汇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5 静安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6 杨浦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7 浦东新区第三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8 宝山区第二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9 青浦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0 奉贤区体育训练中心 11 普陀区青少年业余足球学校 12 黄浦区黄浦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3 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14 崇明县体育学校 15 闵行区青少年体育学校 16 黄浦区卢湾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7 长宁区长宁温水游泳池(长宁区游泳学校) 18 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游泳学校 19 浦东新区第一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20 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