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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食药监处办〔2016〕183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今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为了切实落实节日安全以及保障相关工作正常运行,维护全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确保及时处理紧急敏感事务。

  二、严格执行值班纪律。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确保全天24小时有人值守,提高警惕,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漏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认真做好值班信息报送工作。节日期间,机关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及时向国家总局和市政府值班室报送情况,各直属单位每天16点前应向局值班室报送当天情况,如无特殊情况也应零报告(全市各区市场监管情况报送另行通知);如遇紧急情况,应先向局办联系人报告,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10月7日(星期五)上午9点前,各单位请将节日期间业务工作运行情况报局办,电子版发至局办电子邮箱jubangongshi@smda.gov.cn和shenruoqing@smda.gov.cn

  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直属单位应利用节前时间,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立即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市局值班电话:2311829863269980(传真)

  局办联系人:沈若青18917602738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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