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上海法规 >> 正文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新消费发展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编辑:上海市政府 来源:上海市政府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沪府办发〔2016〕4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新消费发展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促进新消费发展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2日

上海市促进新消费发展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加快推进上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围绕“十三五”期间上海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的目标,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坚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以新消费引领消费结构升级,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进一步拓展丰富消费内涵,打造特色消费载体,培育新兴热点消费,优化消费综合环境,为经济提质增效和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力争市场消费总额增长显著快于同期经济增速,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促进新兴消费蓬勃兴起,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顺应生活消费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趋势,大力促进新消费领域发展,培育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强新消费对全产业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打造面向全球的消费市场,增强对全球资源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传承发扬“最快、最新、最全、最优”的上海商业底蕴和“开放创新、精益求精”的上海商业文化内核,丰富市场层次,汇聚全球品牌,提高上海商业的集聚度、繁荣度、便利度和消费市场的竞争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买全国、买全球。

  (三)优化消费市场综合环境,增强上海消费活力和创新创业动力

  坚持市场主导,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企业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活力和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动力。

  (四)完善新消费发展的制度供给,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努力构建新消费引领新投资、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

  三、具体措施

  (一)推动提质升级,培育拓展新兴消费热点

  1.品质消费。鼓励倡导品质消费,增加更安全实用、更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产品供给,集聚全球优质品牌,加速培育本土品牌。发挥上海口岸功能优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体制创新,发展保税展示交易和进口商品直销,增加高质量、高性价比的绿色食品、日用品等进口消费品市场供给。

  以复兴国货精品为重点,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为老字号、新字号、民字号搭建品牌创新合作平台,促进标准化生产和纯手工制作品牌协同发展,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推动“上海品质”自愿性认证制度的建设和试点,到2018年底,挖掘20个以上上海优质品牌。推动成立各类品牌创新联盟,支持开展细分领域产品创新,培育发扬精益求精、以人为本的工匠精神。进一步发挥上海购物节对品质消费的引领作用,构筑以传播品牌文化、创新品牌营销、促进品牌消费为一体的促消费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影视局等)

  2.时尚消费。把握年轻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对时尚产品、新兴产品、概念产品的消费需求,提升上海对全国乃至全球最新产品的集聚功能。引导商业企业建立买手培训制度,拓展全球采购业务能力。积极引进全球时尚品牌,鼓励品牌企业在上海开设全球旗舰店,通过新品首发,引领消费潮流。鼓励新晋设计师创立品牌,促进品牌战略服务机构发展,为本土品牌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品牌估值交易。发挥上海时装周对时尚消费的引领作用,强化上海时装周与国际知名时装周的合作机制,集聚全球顶尖时尚设计学院、国内外知名设计师及品牌创新资源,切实推动原创设计发展,构筑设计、发布、展示、销售、贸易为一体的时尚消费创新培育平台,使其跻身国际性一流时装周行列。加快推进上海虹桥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上海时尚之都促进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促进时尚设计院校产学研成果转化。鼓励一批商业企业开设未来商店概念店,通过创新孵化、新品众筹等形式为各类时尚、概念产品提供展示销售平台。实施上海设计走出去计划,加强与伦敦设计节、爱丁堡艺术节等项目联动,深化中意设计交流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影视局、长宁区政府等)

  3.信息消费。依托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的趋势,以“互联网+”专项行动和智慧城市建设为导向,培育消费热点、变革消费模式、重塑消费流程。打造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办好上海国际信息消费节,搭建互联网企业和产品展销平台,推进信息消费试点项目建设,宣传推广信息消费示范应用,形成上海信息消费品牌效应。推动移动网络、宽带提速降费,加快公共WIFI热点布局,加强4A以上景区、星级酒店、热门商圈、商业街区WLAN基础设施建设,为信息消费提供高速可靠的基础网络支撑。加快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跨界融合的标准规范制定,制定各行业领域针对互联网融合创新业务的规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

  4.服务消费。顺应居民对生活性服务业“更个性、更优质、更便利”的新需求,实施美丽时尚、幸福婚庆、绿色餐饮、贴心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计划。支持举办上海国际美发美容节、时尚文化节,拓展中韩、中日交流合作,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鼓励上海展览中心等一批非酒店类场所利用闲置资源发展特色婚礼会馆。支持举办中国(上海)现代婚博会、全国婚礼时尚周等活动。打造国际美食之都,培育“成街、成市、成节”的美食文化,到2018年底,创建3000家“食品安全、低碳环保、诚信经营”的绿色餐厅。支持平台型家政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推动“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长宁区政府等)

  5.文化消费。围绕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不断满足居民追求文化生活品质的需求。按照文化部、财政部部署,做好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进一步推动本市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加强环人民广场剧场群、静安戏剧谷、外滩源剧场群等项目建设,形成大型文化演艺集聚区。依托商业地标交通便利、配套齐全的优势,鼓励一批展览、演出、节庆等文化项目与商圈、商街、商场联手,到2018年底,形成10个品牌化文商联动项目。培养居民文化艺术消费习惯,促进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发展。促进市场竞争,规范演出票务市场。协同发展公益性、经营性演出市场,增加高性价比的演唱会、音乐会、话剧、舞蹈、歌剧等文化消费品市场供给。提高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等重大文化活动办节水平,办好上海设计之都活动周等重大文创展览展示活动。激发产业活力,加快发展文化贸易,到2018年底,培育形成5家以上国际竞争力强的对外文化贸易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文广影视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等)

  6.体育消费。围绕上海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国际体育赛事之都的战略目标,传播体育文化、促进全民健身、提升体育消费能级。利用社区、沿江、公园、厂房、仓库、商业设施闲置资源,建设一批健身步道、自行车健身绿道、中小型健身场馆等设施,形成15分钟体育生活圈。培育体育消费习惯,鼓励体育类健身培训机构发展,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大力发展路跑、网球、自行车、游泳、帆船、跆拳道、武术、击剑、马术、房车露营、电子竞技、智力运动、拳击等时尚前沿、消费引领的运动项目,每年举办140场左右高品质、高效益体育赛事活动。加快引进全球顶级赛事,发挥F1中国大奖赛、上海ATP1000网球大师赛、上海国际马拉松赛、上海环球马术冠军赛等品牌赛事带动作用。加强赛事期间商业配套,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举办主题式节庆活动,打造城市体育嘉年华,提升体育赛事对上海居民以及全国、全球观众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等)

  (二)促进创新转型,打造面向全球的消费市场

  7.打造全球知名的消费地标。围绕上海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目标,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市场,实现“买全国、买全球”。推动传统商圈提档升级,深化智慧商圈建设,扩大商圈对街区的辐射效应,打造适合不同消费人群的时尚消费地标。加快黄浦区时尚产业示范区建设,瞄准年轻时尚人群,加快本土设计品牌、全球快时尚品牌、轻奢品牌集聚,到2018年底,打造本土时尚设计品牌集中、新产品、新体验丰富、集购物休闲为一体的时尚潮流集聚地。加快静安区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建设,瞄准中高端商务群体,加快全球品牌集聚,促进高端商场、酒店融合发展,提升商圈、商场、酒店的要客服务水准,普及购物免提等“管家式”服务,打造精致、精细、精品的高端中心商圈。瞄准亲子消费群体,加强母婴休息设施建设,推动长宁区打造以母婴儿童、家庭餐饮、亲子活动为中心的品牌化家庭型商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黄浦区政府、静安区政府、长宁区政府等)

  8.打造个性独特的特色街区。以本市特色商业街区为基础,推动建立上海特色商业街区发展联盟,发展商旅文融合、个性突出的街区文化。促进新天地、豫园、吴江路、大学路等一批成熟型街区提质升级,与国外特色街区开展交流合作,到2018年底,打造10个有特色、有品质、有品牌的街区市集、街区节庆。提升迪士尼小镇、奕欧来上海购物村等街区的文化休闲、餐饮住宿能级,加强对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的配套服务功能。促进朱家角等一批古镇街区建设与文化历史底蕴有机融合,升级交通、住宿等配套设施,到2018年底,打造3条集聚和展示上海工匠精神、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凸显前店后厂、引领体验消费、展现一流度假品质的特色商业街区。提升老外街等一批街区管理能级,加强交通配套,培育“有特色、有品牌、有秩序”的夜市特色街区。继续培育一批新兴特色商业街区,形成商旅文融合发展的上海特色街区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文广影视局、市交通委、有关区县政府等)

  9.打造舒适、便利、智能的社区商业。积极鼓励连锁社区便利店加快布局,丰富商品和服务品类,针对社区人群特点,推出个性化、亲民化、精细化商业服务。支持一批社区型商业街区发展,到2018年底,培育3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品质社区商业街区。推动“互联网+社区发展”,鼓励企业发挥线上线下联动优势,开展“社区商业改造工程”“大居社区商业提升计划”,促进社区O2O商业发展,释放社区居民消费潜力。整合社区服务网点资源,围绕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难题,实施“服务到家”计划,布局一批集微菜场、购物、休闲、文化、健身、养老、家政、洗衣、餐饮、维修、理发、寄存等为一体的社区便民生活服务示范区,打造大都市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

  10.形成资源集聚的内外贸融合发展格局。加快流通领域对外开放,提升内贸流通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在全球经济价值链中的地位。加快市场主体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引导、行业示范能力的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与海关和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的信息联网,实时传输。积极培育本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在自贸试验区、松江出口加工区、普陀西北物流园区、嘉定出口加工区、青浦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积极发展保税展示交易和进口商品直销。推动服务贸易发展,适度扩大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领域进口服务的消费以及先进技术的引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地税局等)

  11.形成开放友好的旅游消费格局。聚焦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提升上海对全球旅游者的吸引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效果,到2018年底,布局500个离境退税商店,培育一批离境退税示范商店,进一步优化完善离境退税办理流程,有效提升境外旅客购物退税便利化水平。实施上海优礼行动计划,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上海优选伴手礼”公共标识评定,到2018年底,挖掘一批“有优良品质、有创新设计、能传承文化”的上海优选伴手礼产品。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快闪店、买手店、集成店等形式在商圈、商街、机场、酒店、景点等场所布局一批“品牌集成、形式多样”的上海优礼商店,实现价格透明、价格公平。加强市场化运作,发挥“魔都消费卡”对外来消费群体的服务功能,推出多语种导航,到2018年底,与10家重点百货、购物中心等不同业态商业企业的会员卡打通,使外来消费者享受上海商业会员礼遇。大力发展都市旅游和乡村旅游,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产业特色的景观旅游镇村,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农委等)

  12.形成跨界融合的会商旅文体联动格局。促进商品消费与文化活动、艺术欣赏、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生态农业等不同领域消费的融合联动,鼓励倡导层次丰富的体验式消费发展。深化全市会商旅文体联动机制,依托全市型、区域型会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培育机制,打破行业界限、促进跨界融合,加强会展、商业、旅游、文化、体育项目互联互动,支持一批商业综合体引进剧场剧院、小型竞赛场馆、艺术展示空间、手艺人街区等创新项目,形成10家会商旅文体深入联动的示范性商业综合体。继续深化中国华东商品进出口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示范项目联动效应,到2018年底,形成50个联动示范项目,加强项目期间综合配套服务,打造主题式城市嘉年华。加快全市会商旅文体联动试点区域建设,推动重点区域内的会商旅文体设施与交通枢纽的开放与联通,为体验式消费提供孵化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文广影视局、市体育局、相关区县政府等)

  (三)突出重点领域,着力优化消费综合环境

  13.改善优化市场信用环境。探索以商务信用为核心的现代流通治理模式,形成以商务信用数据交互共享为基础,政府与市场主体间多维度互动、网格化协同的新型应用机制;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支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依托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各类市场信用信息子平台为支撑,搭建上海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通过研制一批标准规范,建立商务信用征信、评信和用信机制,形成涵盖政府部门、市场化平台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信用信息、覆盖线上线下企业的综合性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形成“事前告知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加快培育信用经济,发展与信用有关的新型服务业。扩大商业保理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展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信用消费。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计划,完善商业服务标准化体系,提升商业服务人员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14.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扩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完善和强化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跨境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促进信息互通互享。在旅游、文化娱乐等重点消费维权领域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提升跨行业维权效能。充分发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处理消费争议灵活性强、操作空间大的优势,不断提升消费争议处理水平。发挥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进一步提升“12345”热线全方位、多渠道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效率。(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影视局等)

  (四)深化制度创新,健全消费政策保障

  15.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新消费力度。加强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对新消费领域的支持,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支持力度,对现代商贸、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扶持。积极引导在沪金融机构开展包括消费金融、健康金融、医疗金融、教育金融等金融服务新模式。利用自贸试验区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支持优质商贸企业通过战略性并购延伸产业链,利用境内外并购贷款、银团贷款、跨国公司外汇资金池、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金融服务,提升本市商业企业品牌影响、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商业集团。为商贸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包括供应链金融服务、集团现金管理、跨境汇兑便利等全流程金融服务支持,帮助商贸企业降低运营及融资成本,提升商业运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

  16.建立反映市场消费总规模的指标体系。顺应消费市场进入由商品性消费主导向服务性消费主导转变的趋势,充分挖掘和应用商业大数据,探索建立全面反映市场消费总规模的指标体系,科学反映居民综合消费的规模和结构,加强新消费研判。建立指标体系的数据发布机制,客观及时反映消费运行的特点和趋势。(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委等)

  17.优化商业网点布局体系。以把握商业用地出让总量和总体节奏为主要调控方向,建立完善商业地产市场运行监测体系,提高分析预测水平,引导市场主体的投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科学设置商业地产开发企业物业自持比例和持有年限要求,遏制短期行为,吸引有实力有经验的商业地产开发企业投资上海商业地产市场,提升商业地产项目的运营品质和上海商业的整体水平。适度扩大区域性商业中心和重要人口导入地区商业网点设施规模。从严控制缺少消费人口支持和已严重过剩地区的新增商业用地投放和商业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8.强化基础设施支撑。适应消费结构、消费模式和消费形态变化,系统构建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网络提速降费。大力发展面向长三角城市群的共同配送,建设以“重点物流园区分拨中心、公共及专业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网点”为架构的城市配送物流三级服务网络,推广“网订店(点)取”等服务模式及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应用,整合存量配送资源,建设城市末端配送节点网络。加快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机场、车展、客运码头到主要景区交通方便换乘、高效衔接,开辟跨区域旅游新路线。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停车场的布局和建设。推进通用机场规划研究工作,合理规划、适时启动邮轮游艇码头等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19.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文广影视局、市体育局等部门参加的促进新消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动新消费促进工作。加快推进新消费促进领域重点项目,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综合运用第三方咨询、评估机制,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文广影视局、市体育局等)

相关稿件

  • 上海市促进新消费发展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的行动计划(2016-2018年)解读



广告链接